八法之一,補益氣、血、陰、陽,治療各種虛證的治法。補法具有提高機體抗禦外邪,預防疾病的發生,以及祛病延年的作用。虛證是指人體氣、血、陰、陽不足而產生的病證。《素問·通評虛實論》說“精氣奪則虛”即是此意。虛證常發生在各種疾病的過程中,也可因先天稟賦不足而致。氣血陰陽是臟腑功能活動的物質基礎。氣血陰陽不足,臟腑的生理功能減退。補法通過補益氣血陰陽,增強臟腑的生理能功,從而使之恢復正常。

  概述 早在《靈樞·經脈篇》就提出瞭“虛則補之”的治療原則。《難經》又提出“虛則補其母”的治療方法。漢代張仲景在《傷寒論》、《金匱要略》中記載瞭許多補氣、補血、補陰、補陽的方劑,使補法在臨床上得到具體運用。金元時期李東垣重視脾胃作用,首創益氣升陽的治法。元代朱丹溪強調“養陰”對人體健康和疾病治療的重要性,使養陰法的運用得到發展。明代趙獻可、張景嶽等醫傢重視補腎法的運用,對後世醫學的發展有較深的影響。清代葉天士、吳鞠通強調“養陰生津”在治療溫熱病中的作用,特別是葉天士提出“養胃陰”(見養胃)的方法,是對李東垣補脾胃隻重補脾益氣(見補脾)的補充。

  分類和運用 氣血陰陽不足所產生的虛證常以臟腑虛弱的證候表現出來,根據各臟腑不同的虛證,采用不同的補法。因此補法一般可分為補氣、補血、補陰、補陽、補心、補肝、補脾、補肺、補腎等方法。其中補脾與補腎在補法中占有重要地位。

  人體的臟腑、氣血、陰陽在生理上有著密切的聯系,它們之間相互依賴,相互制約,在病理上也往往相互影響。如氣虛可導致血虛,血虛也可引起氣虛;脾虛可以導致肺虛;腎陰虛可導致肝陰虛,或腎陽虛;腎陽虛也可引起腎陰虛等。所以各種補法在臨床上可根據具體證候配合使用。如氣血雙補,補氣生血,補益心脾,補脾益肺,滋補肝腎等。根據五行相生的原理,當某臟虛弱時,除用補法治療外,也可間接補益它的母臟,如脾與肺是母子相生的關系,肺氣虛可用補脾的方法治療,這種方法稱“虛則補其母”。根據陰陽互根的基本規律,陽虛補陽,宜輔以補陰之品;陰虛補陰,宜輔以補陽的藥物。

  由於引起虛證的原因不同,不同疾病出現虛證時有不同的證候特征,所以各種虛證的臨床表現也極不一致。常見的有:面色蒼白或萎黃,精神萎靡,身疲乏力,心悸短氣,形寒肢冷或五心煩熱,自汗盜汗,大便滑脫,小便失禁,舌上少苔或無苔,脈虛無力等。

  臨床註意事項 各種疾病出現虛證時都可使用補法,它所起的作用是多方面的,與西醫所說的補充人體所需的營養物質不同。使用時應註意:①若屬實證,邪氣有餘,而正氣不虛者,不可妄用補法,否則不僅不能治愈疾病,反而會使病情加重。②虛實夾雜的病證,若單用補法扶正則不利除邪,若單用祛邪法則易傷正。此時治療往往采用補法與祛邪法配合使用,使補虛有利除邪,祛邪不致傷正。故補法常與八法中的其他治法配合使用。謂“攻補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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