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聲部音樂的一種。其特點是以數個聲部為伴奏形式,加強、陪襯主旋律。主調音樂的名稱系相對於複調音樂而言,其主要旋律可位於任何聲部,而以處於高聲部為多。

  西洋音樂在歷經瞭單聲音樂、複調音樂時期後,約從17世紀開始,逐步進入瞭主調音樂時期。促使主調音樂發展的因素主要為:民間音樂中琉特所用的分解和絃織體的影響,能獨立奏出和聲的鍵盤樂器的廣泛使用,歌劇的興起以及J.-P.拉莫在和聲理論研究方面所作的貢獻等。在馬羅克時期,數字低音的的運用,對促使主調音樂的發展也起瞭很重要的作用。18世紀中葉以後,主調音樂成為西洋音樂的主流,復調音樂則與主調音樂並存或互相結合,歷經古典樂派、浪漫樂派等的發展過程而進入20世紀。20世紀20年代以來中國的專業音樂創作中,多數亦采用主調音樂形式,以主調音樂寫作的作品體載眾多,曲式多樣。對主調音樂的寫作,和聲是最重要的作曲技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