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下熱水(俗稱溫泉水)作為熱源的城市集中供熱方式。地熱水供熱比其他能源供熱具有節省礦物燃料和不造成城市大氣污染的特殊優點,作為一種可供選擇的新能源,其開發和利用正在受到重視。

  簡況 最早發展大規模地熱水供熱的國傢是冰島,首都雷克雅未克在1930年就建成瞭供應70幢房屋、兩個露天遊泳池、一所學校和一所醫院的試驗性地熱水供熱系統。此外,匈牙利、日本、新西蘭、美國、蘇聯等許多國傢都有有地熱水供熱系統。中國在70年代初開始試驗地熱水供熱,先後在天津和北京地區開采地熱水,用於采暖、洗澡、農業溫室以及毛紡廠的產品洗滌等。

  供熱方式 地熱水開采系統有不回灌和回灌兩種:不回灌系統隻設置開采井,抽出的地熱水被送往用戶,經利用後廢棄;回灌系統設置開采井和回灌井,開采井抽出的水在用戶放出熱量後再返回回灌井,井和井之間保持一定距離,以免相互幹擾。按利用方式分有直接利用和間接利用兩種:直接利用是把地熱水直接引入熱用戶系統;間接利用是通過表面式換熱器,以地熱水加熱二次水,二次水進入熱用戶系統循環供熱。圖1為單井直接利用的地熱水供熱系統,其優點是系統簡單,基建投資少,但大量開采會由於地下水補給不足而使水位逐年下降,以及由於地熱水中含有硫化氫等成分而對系統的管道和設備造成腐蝕。圖2為對井間接利用的地熱水供熱系統,其優點是排水回灌能保持地下含水層水位不下降,換熱器後的用熱系統的管道和設備不受腐蝕,從而可延長使用壽命和減少維修費用,但系統較復雜,基建投資較高。

  經濟效益 地熱水供熱的經濟性主要取決於從地熱井提取的熱量,即取決於利用溫差的大小。為瞭使地熱井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在設計上通常采用如下措施,擴大供熱面積和降低熱成本:①在系統中設置高峰加熱設備,地熱水隻承擔采暖的基本負荷,高峰負荷由燃用礦物燃料的鍋爐或電力設備(包括電加熱器或熱泵)升溫補足;②在系統中加蓄熱裝置,如蓄熱水箱(池)等,以調節短時期內的負荷變化;③實現多種用途的綜合利用,如把采暖後的低溫地熱水再用於農業溫室的土壤加熱或養魚等,以降低排放或回灌水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