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政區。郡縣制形成於戰國時代,以郡統縣,郡直屬於國君。但戰國時各國領土隻有一部分是郡縣的轄境,另一部分則是封君的封邑。秦朝廢除封邑制,才將郡縣制普遍推行於全國。

  《史記·秦本紀》和《秦始皇本紀》都提到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初並天下為三十六郡,但沒有列舉三十六郡的名目。《秦始皇本紀》又提到三十三年“略取陸梁地(指五嶺以南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但《史記》沒有一處講到秦末共有多少郡。因此,關於秦郡的設置經過和郡的名目目,長期以來史學界存在著多種不同的說法。

  ①《漢書·地理志》在京兆尹下註曰“故秦內史”,在各郡國下註稱“秦置”、“秦郡”或“故秦某郡”的,有如下三十六郡:

  河東  太原  上黨  三川  東郡

  潁川  南陽  南郡  九江  泗水

  巨鹿  齊郡  瑯邪  會稽  漢中

  蜀郡  巴郡  隴西  北地  上郡

  九原  雲中  雁門  代郡  上谷

  漁陽  右北平 遼西  遼東  南海

  桂林  象郡  邯鄲  碭郡  薛郡

  長沙在後序裡又說:“本秦京師為內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漢興,以其郡〔太〕大,稍復開置。”可見班固認為管轄京師及其附近地區的內史是不在三十六郡之內的;三十六郡是秦一代的郡數,包括始皇三十三年所置南海、桂林、象三郡在內,到漢興以後才有所增置。

  漢晉時《說文》、《風俗通》、《呂氏春秋》、《淮南子》的高誘註和《帝王世紀》等書,都說秦分三十六郡,不提另有他郡,與《漢志》同;但他們都沒有列出三十六郡的名目。

  ②《續漢書·郡國志》後序也說漢“承秦三十六郡”,與《漢志》同;但它在各郡國下的註文裡卻比《漢志》多出現瞭黔中、鄣兩個秦郡,開始突破瞭《漢志》的說法。繼而《史記·秦始皇本紀》裴駰《集解》列舉三十六郡名目,其中三十三郡與《漢志》相同,此外即采用瞭《續志》的黔中、鄣二郡,又把內史也算一郡,湊足三十六郡,而不列見於《漢志》的南海、桂林、象三郡。這就明確否定瞭《漢志》的說法,認為三十六是始皇二十六年的郡數,南海等三郡後置,應排除在外,秦一代的郡數不止三十六。

  《晉書·地理志》在序文裡繼承《史記集解》之說而又加以發展,其所舉秦初並天下三十六郡的名目與《集解》同,又說在此後南平南越,增置瞭閩中、南海、桂林、象四郡,合計秦凡四十郡。

  自此以後直到清初,杜佑《通典》、王應麟《通鑒地理通釋》、胡三省《通鑒註》、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等書都采用瞭《晉志》的說法,無異說。

  ③清代考據學興起後直到近現代,對秦郡問題作過考證的學者不下數十傢,大致可分三傢之說:

  一些人認為秦一代隻有《漢志》所列舉三十六郡,《史記》之所以系三十六郡於始皇二十六年下,是由於“史公紀事,言其大者”。這一年罷“封建”,天下悉為郡縣,“此秦變古之一大端”,所以把秦一代所置郡包括此前所置二十餘郡,此後所置三郡,都記在這一年下。這也是一句總攝之言,“非謂三十六郡盡置於是年”。此說創自錢大昕《潛研堂文集》、《廿二史考異》,錢坫《新註地理志集釋》、段玉裁《說文解字註》等從之。

  另一些人仍信從《晉志》的說法,可以楊守敬《嬴秦郡縣圖》為代表。

  以上兩傢都是少數。

  多數人則認為《漢志》、《晉志》都有脫漏;三十六是秦初並天下時的郡數,其後續有增置。但初並天下時是哪三十六郡?後來又增加瞭哪些郡?秦末共有哪些郡?則諸傢之說又各不相同,在此不遑備舉。諸說中以清全祖望《漢書地理志稽疑》、近人王國維《觀堂集林·秦郡考》兩傢影響較大,他們都認為南海、桂林、象、九原四郡不應在初並天下時三十六郡之內。全祖望以黔中、廣陽、東海、楚郡補足三十六郡,合後置的南海、桂林、象、閩中、九原共得四十一郡,而內史不在內。王國維以黔中、閩中、陶、河間補足三十六郡,以廣陽、膠東、膠西、濟北、博陽、城陽、南海、桂林、象郡、九原、陳郡、東海十二郡為後置郡,共得四十八郡,內史亦不在內。

  1948年譚其驤發表《秦郡新考》,核實內史以外秦郡凡得四十六。其中三十二郡名見《漢志》,為秦初並天下時所有,它們是:

  上郡  巴郡  漢中  蜀郡  河東

  隴西  北地  南郡  南陽  上黨

  三川  太原  東郡  雲中  雁門

  潁川  邯鄲  巨鹿  上谷  漁陽

  右北平 遼西  碭郡  泗水  薛郡

  九江  遼東  代郡  會稽  長沙

  齊郡  瑯邪

  黔中、廣陽、陳郡、閩中四郡補《漢志》之缺,連上合得三十六郡,《史記》謂始皇二十年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即此。南海、桂林、象郡、九原四郡名見《漢志》,始皇三十三年開胡、越[ID=yue_chunqiu]所置。東海、常山、濟北、膠東、河內、衡山六郡,《漢志》缺,始皇二十六年後析內郡所置。作者系根據《史》、《漢》紀傳將上述四十六郡斷為秦郡,但又說:這不等於說秦郡一定就限於這四十六個,因為《史記》既沒有為秦郡縣作志,秦一代的郡不見得能全部見於紀傳。鄣郡見於《漢書·高帝紀》六年而《續漢志》以為秦郡,《水經贛水註》以南昌為秦廬江南部,故鄣與廬江都有可能也是秦郡。據此,可見譚說也承認秦末可能有四十八郡,與王國維的推論符合;唯兩傢的四十八郡郡目則有所不同,王說有陶、河間、膠西、博陽、城陽,為譚說所無,譚說有常山、河內、衡山、鄣、廬江,為王說所無。近年來,史學界講到秦郡時有的采用譚其驤說,有的仍用《晉志》或王國維說。至於譚說四十六郡的轄境:見其《秦郡界地考》一文。

  

參考書目

 譚其驤:《秦郡新考》,《浙江學報》2卷1期,1948年。

 譚其驤:《秦郡界地考》,《真理雜志》1卷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