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奏弦鳴樂器。流傳於中國新疆、內蒙古及雲南地區的民間撥絃樂器。"火不思"一詞是土耳其語“qobuz”的音譯。約於唐代從中亞傳入中國,史籍中曾有譯名“和必斯”、“胡撥四”、“琥珀詞”、“渾不似”等。其圖像最早見於新疆招哈和屯的唐代高昌畫中,畫一兒童彈火不思。其形制,元、明、清各代史書多有記載。《元史·禮樂志》雲:“火不思制如琵琶,直頸無品,有小槽,圓腹如半瓶榼,以皮為面,四弦皮,同一孤柱。”明沈寵綏的《度曲須知》中記載,北調的伴奏樂器中也有渾不似。清代,火火不思列入宮廷番部合奏。《大清會典》中還載有火不思圖形。雲南納西族“白沙細樂”中的弦樂器色古都與元代文獻記載的火不思相似,通長106厘米,弦軸均設在琴頭左側,張4根絲弦,常用定弦為e、a、d1g1。演奏方法是將琴置於右腿上,左手扶琴,用食指按弦,多用滑音;右手拇指撥弦,食指輔助彈奏。

  20世紀70年代末,內蒙古音樂工作者對火不思進行仿制和改革,有大中小3種。常用的中音火不思全長91厘米,指板設銅質音品21~26個。按十二平均律排列。張4根鋼絲弦,定音為c、g、d1a1,可自由轉調。21品者音域為3個八度,26品者音域近4個八度。用塑料撥子彈奏,音色較清脆明亮,能奏雙音及四音和弦。

  火不思廣泛流傳於亞、非、歐等許多地區,其形制有所演變,但其名稱的發音則近似。

火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