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小說流派。大約在1915至1918年間,與鴛鴦蝴蝶派前後相繼,盛行於上海,它與鴛鴦蝴蝶派同樣反映瞭作者遊戲的、消遣的、趣味主義的文學觀。當時各種雜誌、小報、大報副刊均刊載此類小說,如《時事新報》就開闢有“上海黑幕”專欄。這類作品數量達數十百種,代表作是1918年編輯出版的《中國黑幕大觀》及其續集。

  《中國黑幕大觀》“裒其文為百萬言”,“列其綱為十六,標其目為千餘”(序二),分政界、軍界、學界、商界、黨會、匪類、報界、、僧道、慈善事業等類,編撰者自謂“摘伏發奸,窮形盡相”,以起“醒世”或“勸戒”的作用。實際上,這類黑幕小說的內容,不外“某某之風流案”、“某小姐某姨太之秘密史”、“某女拆白黨之艷質”、“某處之私娼”、“某處盜案之巧”,等等,雖然揭發瞭社會上的種種罪惡和齷齪行為,卻把它歸結為偶然現象,並沒有揭示其社會根源。加上作者客觀地毫無取舍地記錄各種醜惡現象,其社會作用往往適得其反,變成瞭教人為惡的“犯罪教科書”。有的作品更成為軍閥、政客之間相互中傷、攻訐的工具。所以魯迅指出,這類作品“醜詆私敵,等於謗書;又或有謾罵之志而無抒寫之才,則遂墮落而為‘黑幕小說’”(《中國小說史略》)。正由於黑幕小說在內容和形式上都無多可取,因此它的生命很短,“五四”後便銷聲匿跡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