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效地從氣體或液體中吸附其中某種(或幾種)成分的固體物質。有應用價值的吸附劑必須具備以下條件:①有強的吸附能力,即要求有大的比表面、適當的孔徑和適宜的表面結構;②不與吸附質和介質發生化學反應;③有良好的機械強度;④易再生和製造方便等。吸附劑可以按孔的大小、顆粒形狀、化學成分等分類,如粗孔和細孔吸附劑;粉狀和粒狀吸附劑;炭吸附劑和氧化物吸附劑等。通常依吸附劑的表面性質分為極性和非極性吸附劑兩大類,極性吸附劑主要有非金屬和金屬氧化物;非極性吸附劑主要是以炭為為主體的各種吸附劑。最常用的吸附劑有活性炭、矽膠、分子篩、氧化鋁和天然粘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