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面積土地上居住的人口數,用人/平方公裡來表示。在面積相同的兩塊地面上,居住的人數多少,一般是不相同的。人口密度能從數量上反映人口分佈的地區差異,是反映某一區域範圍內居住人口疏密程度的指標。人口密度這個術語,隻是在一定地域內(大至全球、一洲、一國,小至一個區域)人口分佈的平均的抽象計量,實際上地域內各部分人口分佈的疏密還是有差異的。以中國為例,陸地總面積960萬平方公裡,據1982年普查統計,包括臺灣省在內總人口為103188萬人;據1987年1%抽樣調調查統計,總人口(不包括臺灣省)為107233萬人。以總面積除總人口,得出全國人口平均密度,每平方公裡1982年為107人;1987年為112人(不包括臺灣省)。而蘇聯1987年底全國人口為28450萬,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裡16.7人。可見1987年中國的人口密度為蘇聯的6.7倍。但任何面積較大的國傢,其國內各地的自然、歷史和經濟情況不同,各地的人口密度也有差異。例如中國人口最稠密的江蘇省,1987年人口平均密度達每平方公裡615人;人口最稀疏的西藏自治區,1986年人口平均密度為每平方公裡1.7人。再就中國東南部和西北部相比較來說,西北部包括內蒙古、新疆和青海、西藏4省區,面積共占全國總面積的一半,人口僅占全國總人口的4%,人口平均密度僅每平方公裡7.63人。東南部包括中國的其他26個省、市和自治區,面積也約占全國總面積的一半,人口卻占全國總人口的96%,人口平均密度為每平方公裡198.25人。兩部分人口密度差異懸殊。(見彩圖)

中國人口密度圖

  1792年德國哲學傢A.F.比興在闡述歐洲政治分區時,首先把人口密度作為地理概念加以分析。現代人口統計學傢和地理學傢提出的人口密度的標準很多,例如:①自然密度,即每單位區域的人口數;②經濟密度,把人口規模與生產能力聯系起來;③生理密度,指人口與可耕地的比例;④農業密度,指農民與農田總數之比,它反映出農業的效益;⑤比較密度,將人口與土地面積的產量聯系起來;⑥社會密度,將交通方式與人口密度結合,以說明社會相互作用的強度。

  人口密度的研究,對於人文地理學的人口、城市、經濟、商業、交通、社會、政治等方面的研究均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