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人口的自然、社會、經濟和生理等不同特徵,把一定地域內的人口劃分成的各組成部分所占比重。又稱人口結構。分析人口構成,從人口的性別、年齡、民族、階級和職業、行業等方面的結構來反映一定地域總人口的結構狀況,是對人口總量進行的一種橫向剖析,有助於揭示人口分佈的規律,是人口地理學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

  地理學對人口構成的研究始於20世紀初法國地理學傢M.奧盧梭和P.維達爾-白蘭士的工作,以後各國地理學傢著重研究人口的性別和年齡構構成,主要是調查和分析有關的統計數據,繪制圖表,根據所得到的比例關系來探討人口數量和分佈的規律。人口總是由相互關聯的各種組成部分所構成的。根據人口構成因素的特點和不同的分類方式,一般可分為人口自然構成、人口社會構成和人口地域構成。

  人口自然構成 是按人口的自然特征劃分的人口構成,主要有人口的性別構成和年齡構成。①人口性別構成。分別計算出某地區的人口中男性和女性占總人口的比重。例如1980年世界人口總數為44.152億,其中男性人口22.142億,女性人口22.01億。由此計算出1980年世界人口性別構成為男性占50.15%,女性占49.85%。中國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統計,性別構成為男性占51.33%,女性占48.67%。人口性別構成也可用性別比率來表示,即指相對於每100個女性者的男性者數量。性別比率為100,表示男女數量相等,高於100則表示男性多於女性,低於100表示女性多於男性(圖1)。

圖1 中國人口性別構成示意圖

許多社會和經濟特征與男性和女性數量之間的平衡和差異有密切關系。美國地理學傢G.L.彼得斯和R.P.拉金1979年指出,不同地區和時間內性別比率有很大變化,但世界范圍內性別比率的樣本研究表明,極少國傢和地區的性別比率高於105或低於90。②人口年齡構成。將某地的人口按年齡進行分類,計算各年齡組(以1歲、5歲或10歲組距)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目前國際通常將各國、各地區的人口劃分為3個年齡組:0~14歲為兒童少年組;15~64歲為成年組(或稱適齡勞動年齡組);65歲及其以上為老年組。1981年全世界人口中,這3個年齡人口的比重分別為35.0%、59.0%和6.0%。但是發展中國傢和發達國傢按3個年齡組分類的人口年齡構成有很大不同,前者分別為39.0%、57.0%和4.0%;後者分別為24.0%、65.0%和11.0%。這說明:世界發展中國傢人口年齡構成特點是比較年青,未來人口增長趨勢較快;而發達國傢的人口年齡構成特點是老化程度較高,未來人口發展趨勢較慢,將趨向靜止或縮減。此外,根據需要,經常計算不同年齡的人口性別構成。人口金字塔是一種表示人口性別和年齡構成的圖表法(圖2)可以反映一個地區過去和現在的人口統計趨勢。

圖2 人口金字塔(1975年末中國117縣的人口金字塔)

  人口社會構成 是按照一國或一地區人口的各種社會特性,劃分出各種組成部分占總人口的比重。人口社會構成包括人口的勞動構成、勞動人口構成、階級構成、民族構成、文化教育程度構成等等。①人口的勞動構成。即勞動人口和非勞動人口(又稱被撫養人口),各占總人口的比重。勞動人口一般又有兩種劃分方法,一是分為為外地服務的勞動人口(又稱基本人口)和為本地服務的勞動人口(又稱服務人口);二是分為物質生產部門勞動的人口和非物質生產部門勞動的人口。在中國城市規劃中,過去通常根據人口的勞動構成變動來推算人口發展規模。但由於這種以人口結構變動來推算未來人口規模的方法存在不少缺點,目前多采用人口自然變動和機械變動相結合的綜合分析方法來推算城市人口的發展規模(見人口變動)。②勞動人口的構成。按照各地區的勞動人口(又稱在業人口、經濟活動人口)從事勞動的性質或特點進行分類,並計算其所占勞動總人口的比重。例如,國際上通常將勞動人口分為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分別計算出其占勞動人口總數的百分比。但各國對這三類產業劃分的界限尚無統一標準。再如按行業劃分和計算。中國1982年第3次全國人口普查時,將全部在業人口(即勞動人口)劃為15大類行業,根據這15大類行業所占總在業人口的比例計算出在業人口的行業構成。而根據在業人口的職業分類,可計算出人口的職業構成。③人口階級構成。各個國傢和地區的社會存在著不同的階級,形成各種人口階級結構,反映各階級人口的比例關系。隨著社會制度和經濟狀況的改變,人口階級構成也會發生變化。分析人口階級構成,有助於研究該地區的政治、經濟、社會地理現象。④人口民族構成。反映多民族居住的國傢或地區各民族人口的比例關系。人口的民族構成對一地區的經濟、政治、社會狀況均有很大影響。⑤人口文化教育程度構成。按照一個地區的人口所接受過的文化教育水平進行分類,計算出各類文化教育程度的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此外,人口的社會構成還包括人口的宗教構成、語言構成、傢庭構成和婚姻構成等等。

  人口地域構成 指一個國傢或地區內居住在城市和鄉村以及行政區、自然區和經濟區等各種區域的人口所占總人口的比重。①城鄉人口構成。即一國或一地區范圍內居住在城市和鄉村的人口所占總人口的比重。不同的時期和國傢、地區城鄉人口構成是不同的。如1900年全世界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13.6%,鄉村人口占86.4%;到1986年改變為43%和57%。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高低,通常與經濟發展水平高低呈正相關函數關系。1986年世界上發達國傢的城市人口比重已高達72%,鄉村人口隻有28%。而發展中國傢的城市人口隻占總人口的34%,鄉村人口則占66%。但是,世界各國城市劃分的標準差別很大。例如1952~1962年,一些國傢確定城市居民的最低人口規模,從200人(芬蘭)至3萬人(日本)不等,相差達150倍。各國確定城市居民點的定義不同,使得各國的城鄉人口構成比例缺乏嚴格的可比性。一個國傢的城市型居民點的劃分標準有時會有變動。例如中國1949年以來,城鎮劃分標準曾在1955年、1963年和1984年有過3次變動。②行政區、自然區和經濟區人口構成。在一國一地區范圍內,下屬各行政區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稱行政區人口構成;下屬各經濟區的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稱經濟區人口構成;根據地形或氣候等因素劃分的各自然區的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稱自然區人口構成。

  研究人口構成現狀、地區差異及其形成原因,有助於深入瞭解一國或一地區與諸人口特性有關的各種經濟和社會問題。研究各種人口構成的歷史變動狀況以及發展趨勢,對制定各國各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有重要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