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法適合交換律的環。對交換環隻有“理想”、“零化子”、“零因數”、“極小(大)條件”等定義,而不區分“左”“右”。無零因數的交換環叫做整環。數環與域F上的多項式環F[x]都是整環。整環不一定有單位元素,如偶數環。整環上的多項式環仍為整環。

  設R為有正則元的交換環。。如果SR中一些正則元作成的乘法封閉集合(即S中任二元素之積仍在S中),那麼R可擴張成一個有單位元素的交換環

叫做 R關於 S的分式環,使 S的元素在 R中恒有逆元素。特別地,當 SR中所有正則元作成的子集時(此時 S自然地成為乘法封閉集合), R就簡稱為 R的分式環。又如果 R是整環,那麼 R的分式環必為域,特稱為 R的分式域(或商域)。如整數環的分式域便是有理數域。

  局部化 設R是一個有單位元素e的交換環。它一定含有極大理想。所謂極大理想,是指R的一個理想N,滿足條件:NR,且NR之間不能再介入R的其他理想。R的一個理想N是極大理想,必要而且隻要,剩餘類環R/N是域。當R隻含一個極大理想時,就稱之為局部環;當R隻含有限多個極大理想時,就稱之為半局部環。設PR的一個質理想,SPR中的餘集,在

中視 為同一元素,必要而且隻要,有 使 。於是可把 S -1 R定義成一個交換環,特記為 R p,並稱為 RP處的局部化。它是局部環並以 P R p為惟一的極大理想。如果對每個環 R來說, R具有某個性質,必要而且隻要對 R的每個質理想 PR p恒具有該性質,那麼環的該性質稱為局部性質。若要檢驗某環 R是否具有某個局部性質,則隻要檢驗每個 R p即可。由於 R pR的結構簡單,因此由局部特性來掌握整體特性是一個有效的手段。

  高斯環 若R中有α=bс,則b稱為α的一個因子,自然,с也是α的一個因子。或者α稱為b的倍元,也稱為b整除α,記為b|α。顯然單位元素e是任意元素的因子,零元素θ是任意元素的倍元。R中一個有逆元素的元素,也稱為R中的一個單位。例如,單位元素e就是一個單位;在整數環中,1與-1是僅有的兩個單位;在多項式環F[x]中,一個元素為單位,必要而且隻要,它是零次多項式(即域F中的非零元素)。環R中兩個非零元素αb如果能互相整除,即αbb|α,那麼就說αb相通。兩個非零元素αb是相通的,必要而且隻要,有R中的單位δ使α=bδ。如果非零元素α=bс,且b與с均非單位,那麼就說bα的一個真因子(自然,с也是α的一個真因子)。如果非零元素α不是單位,且無真因子,那麼就說α是一個不可約元素。如果非零元素p不是單位,且具有“當pαb時,必有p|αp|b”之性質,那麼就說p是一個質元素。R中的質元素恒為不可約元素,但是反過來說就未必正確。例如在數環

中,2是不可約元素但非質元素,因有 ,而 。環 R中的元素с若既是 α的因子又是 b的因子,則с稱為 αb的一個公因子。如果 αb的一個公因子 d具有“ αb的任意公因子恒為 d的因子”之性質,那麼就說 dαb的一個最高公因子。一般說來,兩個元素未必有最高公因子。例如在上述的環中,6與( )就沒有最高公因子。所謂高斯環或惟一分解整環,是指有 e的整環 R,其中每個非單位 αθ均可惟一地分解成一些質元素 p i的乘積。所謂惟一性,意即若

,其中諸 p iq j均為質元素,則必 m= n,且可排因子的次序使 p iq i相通( i=1,2,…, n)。有 e的整環 R是高斯環,必要而且隻要滿足下列條件①與②或①與③:

  ①R中真因子的降鏈α1α2,…必止於有限處,即從任意非零非單位α1開始,若α1有真因子α2α2又有真因子α3,如此下去,到某步必得出一個不可約元素,設其為αn,於是真因子的降鏈α1α2,…即到αn為止。

  ②R中的不可約元素恒為質元素。

  ③R中任意兩個不全為零的元素恒有最高公因子。

  若R為高斯環,則R[x]亦然。於是域F上的多項式環F[x1x2,…,xn]恒為高斯環。如果有e的整環R的理想恒為主理想(即由一個元素生成的理想),那麼就說R是一個主理想環。有e的整環R是一個主理想環,必要而且隻要滿足上述條件①與如下的條件④:R中任意不全為零的αb恒有一個形式上為αs+bt的最高公因子。因此,主理想環恒為高斯環,但是反之則未必然。設R為有e的整環。如果對R中每個非零元α,恒有非負整數‖α‖與之相應,並對R中任意αb(αθ),恒有qrR使b=+r,且r=θ或者‖r‖<‖α‖,那麼就說R是一個歐氏環。歐氏環恒為主理想環,但是反之則未必然。整數環I為歐氏環,從而為主理想環,但是多項式環I[x]僅為高斯環,而非主理想環。

  諾特環 一個交換環R的所有冪零元素構成R的一個理想K,稱為R的克德根或冪零根。如果一個交換環除冪零元素外,不再含其他的零因子,便稱為準整環。整環顯然為準整環。設R是一個交換環。R的一個理想P為素理想,必要而且隻要R/P為整環;R的一個理想Q叫做準素理想,如果R/Q為準整環;R的一個理想A叫做可分解的,如果有R的理想BC,使ABACA=BC,否則便說A是不可分解的;R的素理想恒為不可分解的;當R為諾特環(即其理想滿足極大條件)時,R的不可分解的理想恒為準素理想,R的克德根必為冪零理想;當R為準整環時,R的克德根必為素理想。設Q為交換環R的任意一個準素理想,於是R=R/Q為準整環,其克德根K為素理想,從而

為整環。由 RR,及 R 易知, R ,設此同態映射之核為 P,則由 R/ P 知, PR的一個含 Q的素理想,它是由 Q所惟一確定的,叫做與 Q相伴的素理想,而 Q則叫做屬於 P的一個準素理想。屬於同一個素理想 P的兩個準素理想的交仍為屬於 P的一個準素理想。由此便可引出諾特環中著名的交的惟一分解定理:在諾特環中,每個理想 A均可分解為有限個準素理想 Q 1Q 2,…, Q r的交,使與諸 Q i相伴的素理想 P i是彼此不同的,即此交不能夠縮短,記為 又若 A再分解為諸準素理想 Q i *的不能夠縮短的交 ,則必有 r= s,且可排諸 Q i *的次序使與 Q i *相伴的素理想恰為 P i( i=1,2,…, r)。關於諾特環還有希爾伯特定理:如果 R是有 e的諾特環,則多項式環 R[ x]亦然。

  (A.)E.諾特於1921年引進一般的滿足極大條件的交換環而研究其理想論,這是由於代數幾何的發展而需要研究多項式環的理想理論,後者的主要問題是判斷一個多項式f是否屬於一個給定的理想

。此判斷方法是通過把理想分解成準素分支而實現的。

  維數 設

是環 R中的素理想鏈, s稱為此鏈的長度, R中所有的素理想鏈的長度的最大值(可能是無限)叫做 R的維數,記為 dim R。當 R為諾特局部環以 M為其惟一極大理想時,對每個屬於 M的準素理想 Q,以δ( Q)表生成 Q的最少元數,再以δ( R)表諸δ( Q)中的最小值,則有 dim R=δ( R)。又若 M恰可由δ( R)個元素生成,則稱 R為正則諾特局部環。

  戴德金環 設R為有e的整環,F為其分式域,而且RF(即R非域)。F的一個子集X如果滿足:①XF作為加法群的一個子群;②當αRxX時,有αxX(即RXX);③有βFβθ使βXR,則說XR的一個分式理想。環R的理想顯然均為R的分式理想,也可叫做R的整理想。F中的一個元素δ如果是R上首項系數為e(一般不寫出來)的多項式

的根,則說δ是 R上的一個整元素。如果在 F中, R上的整元素恒在 R中,則說 R是整閉的,如同 R的兩個整理想 AB可以相乘而得積 A B仍為 R的整理想一樣,可以定義 R的任意兩個分式理想 XY的乘法,而且積 XY仍為 R的一個分式理想。易知此乘法適合交換律與結合律,又 R自己作為一個整理想(自然也是 R的一個分式理想)與 R的任何分式理想 X相乘時,由於 Re,就恒有 RX= X,故 R的全部分式理想在乘法下構成一個有單位元素的交換半群,特別,其中所有非零分式理想又構成一個有單位元素的交換子半群。如果這個子半群還是一個子群,就說 R容許理想理論。有 e的整環 R如果滿足下列條件就叫做一個戴德金環: R的每個非零理想 A恒可表為 R的一些素理想 P i的乘積, A= ,且除諸 P i的次序外,此表法是惟一的。

  戴德金環的主要定理有兩個。其一,有e的整環R為戴德金環,必要而且隻要R滿足下列三組等價條件之一:①R容許理想理論。②對R的非零(整)理想AB隻要AB就有(整)理想C使A=BC;每個非零真(整)理想恒可惟一地表為有限個極大(整)理想之積。③R為諾特環;R是整閉的;R的非零素理想恒為極大理想。

  其二,設R為有e的整環,F為其分式域,EF的有限擴張(見域),ΩE中所有在R上為整的元素作成的環。如果R為戴德金環,則Ω亦然。例如整數環R就是一個戴德金環。若E是有理數域F(即R的分式域)的一個有限擴張域,則E是一個代數數域,其中所有代數整數就組成一個環Ω,由於R是戴德金環,故Ω也是戴德金環。事實上。戴德金環的發生和發展就與代數數論有關,而且是從其中抽象出來的。

  交換環是交換代數的主要研究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