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常數之一。天文學中測量距離,特別是測量太陽系內天體之間的距離的基本單位,以A表示。
1938年以前,天文單位是指在沒有大行星攝動作用(見攝動理論)下,從地月系質心到太陽的平均距離,或者說,它是地月系質心繞太陽公轉的無攝動橢圓軌道的半長徑。根據開普勒定律,在高斯引力常數k、太陽品質S、地月系品質>m、地月系到太陽的平均距離A和地球繞太陽公轉周期T之間有如下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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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以前,天文單位是根據測定太陽視差π⊙推導出來的。在紐康的天文常數系統中太陽視差π⊙=8.″80,相應的天文單位的長度等於149,500,000公裡。二十世紀六十年代起,雷達天文取得瞭精確的結果。於是,天文單位根據光速c和單位距離光行時τA來導出,1964年國際天文學聯合會天文常數系統取A為149,600×106米,把它作為基礎常數。此值從1968年開始,一直要使用到1983年。1976年國際天文學聯合會天文常數系統取A為1.49597870×1011米,把它改為導出常數,此值將從1984年起統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