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亮

  中國南宋思想傢,永康學派的代表。字同甫,浙江永康人,人稱龍川先生。青年時曾研究古人用兵事蹟,加以評論,寫成《酌古論》。乾道五年(1169)連上五疏,提出不與金人媾和、爭取中興的建議。淳熙五年(1178)再上書,批評朝廷的茍茍安政策和士人中空談性命的風氣,他無意為官,遂渡江還鄉,因當權者構陷,兩次下獄,備受鞭笞之苦。他以“推倒一世之智勇,開拓萬古之心胸”自勉。淳熙十五年親至金陵一帶觀察形勢,再度上書,朝廷不理。返鄉後,在傢設塾講學。與呂祖謙關系密切,思想比較接近。與朱熹有書信往來,辯論王霸義利等問題。紹熙四年(1193)參加進士試,擢第一,授僉書建康軍判官廳公事,未到職而卒。主要著作有《龍川文集》,據葉適說有40卷,通行本30卷。1974年中華書局出版《陳亮集》校勘本。

  陳亮在文學、歷史、哲學及政論方面皆有成就。他註重功利,批評理學傢空談“道德性命之說”而導致“盡廢天下之實”,主張農商並重,認為“商藉農而立,農賴商而行”,二者是“求以相補,而非求以相隔”。

  在宇宙觀上,陳亮認為,“夫盈宇宙者無非物,日用之間無非事”;作為普遍原則的“道”離不開具體事物,“夫道非生於形氣之表,而常行於事物之間者也”,不論自然界和社會都有其“道”。陳亮認為“道”是具體事物的法則,人們必須在客觀的“事物之間”去認識事物的道理。他特別強調“行”對於認識“道”的作用,說“天下固無道外之事也,不恃吾天資之高,而勉強於其所當行而已”,認為知識的獲得決定於後天的實際活動。他還認為人才要在使用中鑒別,說“東西馳騁而人才出矣”。他以“金銀銅鐵”須經過“百煉”方成為精美的器具來譬喻人才的培養。但有時陳亮也過分誇大人為的作用,說“人不立則天地不能獨運”,得出瞭天地運動不能離人而獨立存在的錯誤看法。

  在歷史觀方面,陳亮主張“古今並宜,聖賢之事不可盡以為法”,反對朱熹的三代以下天地人心日益退化的觀點。他用“氣”來解釋社會歷史的盛衰,說歷史是“六十年一變”的循環發展,陷入神秘主義的“運數”論。

  在倫理方面,陳亮從“盈宇宙者無非物,日用之間無非事”的唯物主義立場出發,提出瞭一種具有功利主義傾向的道德學說。他肯定道德和事功不可分割,反對朱熹把理與欲、義與利對立起來。他認為物質生活欲求出於人的天性,“得其正則為道,失其正則為欲”,人的情欲“有分”,“有辨”,能得到正當滿足就合乎道德。所以,“天理人欲可以並行”。他批評朱熹把這兩者絕對對立起來,並指出空說道德性命結果隻能“盡廢天下之實”,造成一批於國傢民族“風痹不知痛癢之人”。陳亮強調事功、功利在道德評價中的重要性,認為觀“心”,即動機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看“跡”,即效果,“心”要通過“跡”來表現,沒有“跡”就無以判“心”,三代聖王與漢唐皇帝一樣,都是有心有跡的,歷史上從來就是“義利雙行,王霸並用”的。陳亮提出瞭“務實”的口號,反對朱熹脫離事功,專講“居敬窮理”的道德修養論。他認為是否人才要看其能否解決實際問題,人才隻能在實事實功中才能鍛煉成長,理想人格應當是“有救時之志,除亂之功”的“英雄”,而不是朱熹所說的“醇儒”。

  陳亮的學說被當時理學傢視為“異說”,但受到明代李贄的稱贊,對明清之際的黃宗羲、全祖望等人有一定影響;他的倫理學說同他革除弊政、抗擊金人的政治理想有密切的聯系,具有講步意義,對明清之際的王夫之、顏元、戴震等人的倫理思想發生瞭積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