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系統理論為基礎,強調組織與其各部分、以及組織與環境關係的管理理論。“權變”指組織對環境的適應性。權變理論認為,組織成功與否取決於組織與環境關係的實現狀態,而不取決於傳統組織理論所確定的一般管理原則。這要求組織的領導者在決策時,要具有適應性、靈活性和想像力。

  權變理論產生於20世紀60年代,由英國人J.伍德沃德在《工業組織:理論與實踐》中首先提出。她在研究中發現一些按傳統組織理論建立的組織並不成功,組織的變異實際上是與組組織采用的技術系統有關。技術系統是指一個系統中具有技術職能的子組織系統。她指出,不同的技術對個人和組織有不同的要求,這些要求可以通過一種恰當的組織結構得到滿足。組織的成功取決於組織結構與功能的互補關系。組織效率取決於組織的技術系統和社會結構能否適應,凡是組織的技術系統能適應社會結構的就是最佳的組織。伍德沃德還認為不能照搬傳統組織理論中的管理原則,應盡可能通過實證研究獲得管理方法,以取代傳統的管理原則,主張對組織進行實證檢驗和分析。

  美國的P.R.勞倫斯和J.洛奇指出瞭組織與環境之間的權變關系,認為成功的組織具有與環境要求相符的結構形式;組織與環境的關系表現在組織所發生的一些變異中,這些變異可用組織結構的正確程度、目標選擇、時間安排和人際關系來衡量。它要求明確區分組織各部分,並將各部分整合為一個有效整體。管理的真正問題是如何在組織各部分中取得平衡和確定整合關系,以不斷適應環境的需要。F.E.菲德勒用權變觀點研究領導者,確定領導和成員的關系、領導的任務構成、領導的職位權力,認為這三者是影響領導效果的重要環境因素。F.E.卡斯特和J.E.羅森茨韋克則用權變理論分析瞭管理過程。

  權變理論的基礎是系統理論。它同系統理論一樣,把組織看成一個存在於環境之中的系統;不同的隻是權變理論強調組織中各部分間的具體關系,旨在提出以何種關系結合能使組織產生最大的效果。就建立成功的行政組織而言,傳統組織理論通常指出的是一種理想的組織結構,而權變理論則指出哪些結構和技術的結合對組織產生良好的結果。從這種意義上說,它把一般系統理論的抽象關系變成具有實際管理意義的具體關系。但它的缺陷在於忽視時間的變量因素,也不說明如何處理或改變在一段時間內組織內各部分,以及組織與環境間實際發生關系的狀況。權變理論豐富瞭管理理論,在管理實踐中引起瞭廣泛的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