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於20世紀40年代後期,形成於60年代中期的一種激勵理論。其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國學者J.M.阿特金森、V.H.弗魯姆、L.W.波特、E.E.勞勒等。代表作有弗魯姆的《工作與動機》等。

  期望理論的內容可概括為:激勵=效價×期望值。效價指人們對要達到的目標進行的估價。期望值是人們對目標實現的可能性大小(概率)所作的估價。該理論認為,人們隻有在能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有助於達到某種目標的情況下,才會被充分激勵起來,採取某種行動,以以達到預期目標。它提出瞭個人目標與組織目標之間的關系,說明實現組織目標對達到個人目標的意義。強調組織目標與個人目標的結合,並要求管理者創造條件,使個人目標有實現的可能性。為此,管理者要註意明確組織目標的內容和方向,並掌握職員的個人目標,使他們對實現個人目標抱有希望,從而促成組織目標的完成。該理論的重要貢獻在於說明個人目標將如何影響到他們的行為,個人行為的選定是由他們估計這種行為能否有效地達到個人目標的可能性大小來決定的,並提供實現個人目標的機會以保證組織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