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之間在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處於同等的地位,享有相同的權利。

  平等問題是私有制形成、社會劃分為階級後出現的。在原始社會,生產力水準低下,人類不得不以軀體和簡陋的工具以及群體的聯合力量與大自然抗爭。人們在軀體構造和精神能力上彼此並沒有太大差別,人們本能地意識到“一切人,作為人來說,都有某些共同點,在這些共同點所及的範圍內,他們是平等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13頁)。這種在自然基礎(生理上質的等同性))和社會基礎(原始公有制)上的原始的平等,是當時人類得以生存和延續的重要條件。原始社會末期,由於生產力的發展,出現瞭剩餘產品和私有財產,社會開始出現不平等現象,並逐步形成瞭享有各種特權、可以無償占有他人勞動和產品的剝削階級和處於被剝削、被壓迫地位的被剝削階級。從此,建立平等公正的社會成為人類的理想之一。但在不同時期不同階級的平等觀是不同的。

  古希臘的伯裡克利提出,法律對所有的人都同樣地公正,每個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亞裡士多德調和平民政體絕對平等的建國觀念和寡頭政體絕對不平等的建國觀念,認為正義就是平等。平等有兩類:一類是“數量相等”,即“你所得的相同事物在數目和容量上與他人所得的相等”;另一類是“比值相等”,即“根據各人的真價值,按比例分配與之相衡稱的事物”(《政治學》第234頁)。他認為在某些方面應以數量平等,而另些方面則應以比值平等為原則。古希臘斯多葛派認為,自然法(即世界理性)賦予每個人的理性是相同的,人們在實際生活中出現的對立和差別是違背自然法的。隻有消除對立和差別,使所有的人組成一個共同的社會,才符合自然法。公元前1世紀小亞細亞的奴隸起義,提出過沒有富人也沒有窮人,沒有奴隸也沒有主人的“太陽國”的平等理想。在封建社會,封建主建立瞭等級森嚴的等級制度,並壓制一切平等思想。針對社會的政治、經濟不平等,中國封建社會的農民起義曾提出過“均貧富,等貴賤”的主張。

  進入近代以後,隨著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發生和發展,人們對平等的要求空前強烈。因為商品經濟與平等具有天然的聯系,“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資本論》第1 卷,第103頁),“平等本身就是商品生產關系的反映”(《列寧選集》第4卷,第271頁)。由市民等級破繭而出的資產階級首先提出瞭經濟貿易中的自由和機會平等的要求。資本主義經濟規模的進一步擴大,資產階級的平等要求突破經濟范疇,逐漸形成為政治平等的要求。“平等”成為資產階級反對封建專制和等級制度的重要口號之一。關於平等的思想也有很大發展。18世紀法國的啟蒙學者伏爾泰提出:“一切享有各種天然能力的人,顯然都是平等的。”孟德斯鳩認為,人的天賦能力是平等的;愛平等是民主制共和國原則的靈魂,這一原則要求人們以平等的地位為國傢服務,要求財產中庸並不得隨意剝奪。他的平等原則是建立在保護私有財產的法律秩序基礎上的。J.-J.盧梭首先明確闡述瞭資產階級的平等要求,他提出瞭人人生而平等,財產應盡可能地平等,以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政治權利平等的要求。他指出以私有財產為基礎的國傢是社會不平等的根源。盧梭的平等思想比起他以前的啟蒙思想傢的平等思想具有更廣泛的民主主義傾向。他的平等觀念對法國大革命產生瞭重要影響。1776年,美國的《獨立宣言》宣佈,“人人生而平等,他們都從他們的‘造物主’那邊被賦予瞭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1789年,法國的《人權與公民權宣言》指出:“在權利方面,人生來本是而且始終是自由平等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可按他們各自的能力相應地獲得一切榮譽、地位和工作,除他們的品德、才能造成的差別外,不應有任何其他差別。”隨著資產階級革命的勝利,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傢都在自己的憲法和法律上規定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並把消滅封建特權實行政治平等作為建立資產階級民主制的重要內容。資產階級提出的平等口號和思想在動員群眾反對封建制度的鬥爭中起瞭一定的進步作用。但是,資產階級的平等是建立在生產資料私有制基礎上的。K.馬克思通過分析資產階級主張建立政治平等和保護私有制、保護現實的不平等關系(即資本和勞動的雇傭關系)的矛盾,揭露瞭資產階級平等的階級實質。他指出沒有經濟上的平等權利,就不會有政治上有保障的平等權利。資產階級建立在保護私有制基礎上的平等,實際上是金錢所操縱的平等。F.恩格斯也曾指出,資產階級隻是用金錢的特權代替以往的一切個人特權和世襲特權。他還指出,資產階級的法律上的平等就是在富人和窮人不平等的前提下的平等。

  在資產階級提出平等要求的同時,無產階級也提出瞭自己的平等要求。無產階級針對資本主義社會的大量不平等現象提出,平等不能僅僅局限在政治權利方面,必須擴大到社會的、經濟的、文化的領域,它不應當僅是表面的、形式上的,還應當是實際的。在法國大革命中,法國無產階級就曾提出瞭社會的、經濟的平等要求,並把它作為自己特有的戰鬥口號。馬克思指出:“無產階級平等要求的實際內容都是消滅階級的要求。任何超出這個范圍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於荒謬”(《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等20卷,第117頁)。И.В.斯大林把無產階級平等的內容概括為四個方面:“(一)在推翻和剝奪資本傢以後,一切勞動者都平等地擺脫剝削而得到解放;(二)在生產資料轉歸全社會公有以後,對於大傢都平等地廢除生產資料的私有制;(三)大傢都有按各人能力勞動的平等義務,一切勞動者都有按勞取酬的平等權利(社會主義社會);(四)大傢都有按各人能力勞動的平等義務,一切勞動者都有各取所需的平等權利(共產主義社會)”(《斯大林文選》下卷,第335頁)。

  社會主義社會消滅瞭階級剝削和階級壓迫,建立起生產資料公有制,人民成瞭國傢和社會的主人,這為真正實現廣泛的平等奠定瞭現實的基礎。人民在政治上處於平等地位,經濟上有各盡所能的平等義務和按勞取酬的平等權利。但是,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由於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經濟、文化條件的限制,社會主義各項具體制度還不夠完善,勞動者的體力和智力的不同,所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不同,各人的傢庭負擔不同,其生活水平必然存在著差別,人與人之間在經濟、政治、文化各方面還會存在某些事實上的不平等。隻有到瞭共產主義社會,消滅瞭一切階級和階級壓迫,生產力高度發展,實現瞭“各盡所能,按需分配”,平等問題才能徹底解決。

  平等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價值標準,平等的實際狀況往往體現一個國傢社會制度的民主化程度。在當代,平等的涵義可概括為3個方面:①權利平等,即國傢承認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都享有廣泛、相同的權利。②機會平等,即社會應該為每個成員追求自身利益、自我發展和自我完善平等地提供必要的機會和條件。當代美國學者J.B.羅爾斯把社會平等表述為“職務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③結果平等,即主張全社會的勞動產品和價值物對所有人平等分配。這種觀念在歷史上體現著勞動者反對剝削和壓迫,建立一個理想社會的強烈願望。但這種主張在階級社會中脫離瞭社會發展的規律,具有空想的性質。在生產力不發達的情況下,如果不適當地追求結果平等會導致平均主義,阻礙生產力的發展,最後反而使平等難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