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的一種紙幣。會子始於何時,史無明文。據呂惠卿《日錄》,知熙寧間已有之。《日錄》載,熙寧八年(1075)八月,宋神宗趙頊、王安石、呂惠卿議論陝西交子事,呂惠卿說:“自可依西川法,令民間自納錢請交子,即是會子。自傢有錢,便得會子。”可知當時會子有支付手段職能,其他則不能詳。在此後文獻中還有提及會子的,但都難於斷言它是否已經發展成為具備貨幣諸職能的紙幣。南宋高宗紹興六年(1136),用張澄議,置“行在交子務”,將行交子。以無本錢,旋罷,複為關子。這裏沒有提及及會子,可能是在當時的觀念中,它還不能與交子同日而語。紹興末,杭州作為南宋“行在”已三十餘年,成瞭當時最發達的都會。活躍的、巨額的商業貿易,使銅錢不能適應市場的需要。於是,百餘年前成都產生交子的過程又在臨安府出現(見交子、錢引)。《宋會要輯稿·食貨》十之九載,紹興二十八年七月八日,右正言朱倬言:“訪聞諸邑多有違法。凡民戶入納,第令櫃頭給會子用領,未肯給鈔。”此所謂“櫃頭”,蓋即櫃坊為首之人。他們所給的會子,應當就是當時已經在行用的“便錢會子”,即可以兌換銅錢的文券。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十六《東南會子》條說:“當時臨安之民,復私置便錢會子,豪右主之,錢處和(端禮)為臨安守,始奪其利,以歸於官。既而處和遷戶部侍郎,乃於戶部為之。三十一年春,遂置行在會子務(二月丙辰),後隸都茶場,悉視川錢引法行之。東南諸路,凡上供軍需並司見錢。仍賜左帑錢十萬緡為本。”《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八十七紹興三十年十二月乙巳條說:“初,命臨安府印造會子,許於城內外與銅錢並行。至是,權戶部侍郎兼知府事錢端禮乞令左藏庫應支見錢並以會子分數品搭應副。從之。東南用會子自此始。“《宋史》卷三百八十五《錢端禮傳》,謂“端禮嘗建明用楮為幣。於是專委經畫,分為六務,出納皆有法,幾月易錢數百萬”。由以上所錄可見,歸官之前的會子叫做“便錢會子”,是市場自發產生的。“便錢”即匯兌。“便錢會子”當是匯票、支票之類的票據。大約在紹興二十年前後(即12世紀40、50年代),它才發展成兼有流通手段職能的銅錢兌換券。(見彩圖)

南宋行在會子庫版拓本會子是南宋主要紙幣之一,此為行在(臨安)會子務所印發的會子版

  行在會子務之設,雖說是“悉視川錢引法行之”,但最初實未照辦。它不立兌界,不定界額,本錢才十萬緡,面值為一千、二千、三千。宋孝宗隆興元年(1163),又造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會。不數年,由於作為官府的支付手段,和國傢財政相聯系,已出現膨脹貶值現象。《文獻通考·錢幣考》載,宋孝宗乾道三年(1167)正月,度支郎中唐琢言:“自紹興三十一年至乾道二年(1166)七月,共印過會子二千八百餘萬道。止乾道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以前,共支取過一千五百六十餘萬道。除在官司樁管循環外,其在民間者有九百八十萬道。自十一月十四日以後措置收換,截至三年正月六日,共繳進過一百一十八萬九千餘貫,尚有八百餘萬貫未收。大約每月收換不過六七十萬。緣諸路綱運依近指揮並要十分見錢。州縣不許民戶輸納會子,是致在外會子往往商賈低價收買,輻輳行在,所以六務支取擁並。”孝宗下詔出賣度牒和諸州助教帖,全以會子入納,欲盡收會子。六月,曾懷言,尚有四百九十萬貫在民間,乞存留行使。這大約就是當時市場上不可少的會子流通量。從這個數量可知,會子是不能廢的,必須加以整頓。這年十二月,宋孝宗下詔別造五百萬新會收換舊會。明年,定三年為一界;界以一千萬貫為額,隨界造新換舊,每道收靡費錢二十文足,零百半之。經這番整頓,會子之法始臻完備,與四川錢引法大同而小異。

  國傢財政的困難使得南宋君臣不久便破壞瞭自己制訂的會子的兌界和界額。《通考·錢幣考》載,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詔第三、四界各展限三年,並續印第四界會子二百萬。宋光宗紹熙元年(1190),詔第七、八界會子各展三年。臣僚言:“會子界三年為限,今展至再則為九年矣,何以示信?”詔造第十界,立定年限。宋寧宗慶元元年(1195),詔會子界以三千萬為額。當時二、三界同時行使,依照這個界額,會子已經惡性膨脹,然而還不止於此。嘉定二年(1209),十一、十二、十三界會子,除已收換燒毀外,尚有一萬一千五百六十餘萬貫,以致“數多,稱提無策”。紹定五年(1232),又高至二萬二千九百餘萬。至嘉熙四年(1240),據袁甫奏議,十六、十七兩界會子竟達五億。宋廷雖以十八界會一貫準十七界會五貫的辦法縮減流通量,但為數仍甚巨。淳祐七年(1247),規定十七、十八兩界更不立限,永遠行使。這表明會子的惡性膨脹使造新換舊已不可能。至此,會子的貨幣職能自難保持。

  又有湖會,初名“直便會子”,即“湖北會子”、“湖廣會子”的省稱。因其流通限於湖北、京西路,為湖廣總領所印發,故名。這種會子的創始,《文獻通考·錢幣考》敘述較詳:“孝宗隆興元年,湖廣餉臣王玨言,襄陽、郢(今湖北鐘祥)、復(今湖北天門)等處大軍支請,以錢銀品搭。令措置於大軍庫堆垛見錢,印造五百並一貫直便會子,發赴軍前當見錢流轉,於京西、湖北路行使。乞鑄勘會子、覆印會子印,及下江西、湖南漕司根刷舉人落卷及已毀茶引故紙應副抄造會子,從之。”《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十六《湖北會子》條謂直便會子發行“凡七百萬緡”。淳熙間,先後通行於湖廣和京西。淳熙十三年(1186)始詔立兌界,以三年為一界,但未嚴格按期易界收兌。新舊相因,故流通數額亦不可確考。從《宋史·食貨志》記載看來,這種會子直流通到南宋末期。湖會亦以鐵錢為本位,為防止南宋銅錢流入金朝,其功能與淮交同。

  又有四川會子,簡稱川會,為南宋後期的四川紙幣。宋理宗寶祐四年(1256),將四川紙幣錢引改為會子,歲額定為五百萬貫。

  

參考書目

 加藤繁著,吳傑譯:《中國經濟史考證》第2卷,商務印書館,北京,1963。

 汪聖鐸:《南宋各界會子的起訖、數額及會價》,《文史》第25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