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安徽徽州地區的文書材料,包括官府文告和私人契約等。徽州位於安徽南部,東連浙江,南接江西,在明代經濟和文化都很發達。此處經商人數多,活動範圍廣,資本雄厚,居於當時各商人集團之前列。徽商的發展以縉紳勢力、宗法土地制及宗法勢力為後盾,而商業資本又促使宗法制和縉紳勢力更加強固,也促進瞭文化的發達。徽州地區的文書契約材料存留至今的較多,散存於安徽、北京、南京、天津等地一些圖書館及科研單位,大多屬私人和官府的文書契約。其中官府文書是封建政府為控制人民、征斂賦稅、收收取稅課而頒發的文告和繪制與編發的圖冊、簿籍、表帖等,如明朝的戶帖、清冊供單、魚鱗圖冊、催征稅糧條鞭長單、審圖小票、審定戶由、歸戶冊等。私人的文書契約多屬程、汪、胡、供、蘇、吳、王、謝等大戶的文件,有的為原件,有的是抄存件,如收租薄、祠堂帳、官冊簿、置產合同簿、祠會文書租底、分傢薄、分傢合同等等。這些文書對研究明代土地關系、土地買賣、租佃關系、雇傭情況以及當時地主財產支配和農民的生活狀況都極重要,有助於深入研究明代徽州地區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關系、租佃制度、地租形態、土地占有關系、商業資本的發展,以及商人的縉紳化和封建宗法制度的狀況,通過對徽州地區的典型剖析,也可進一步瞭解明代社會史的部分真貌。

萬歷四十四年(1616)徽州佃仆契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