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都市中由同鄉或同業組成的封建性團體。始設於明代前期,迄今所知最早的會館是建於永樂年間的北京蕪湖會館。嘉靖、萬曆時期,會館趨於興盛,清代中期最多。會館幾乎遍及通都大邑,府、州、縣城甚至某些鄉鎮也有設置,僅北京的各種會館即有四百餘所。

  類型 明清時期的會館大體可分為三種:①北京的大多數會館,主要為同鄉官僚、縉紳和科舉之士居停聚會之處,故又稱為“試館”。②北京的少數會館和蘇州、、漢口、上海等工商業城市的大多數會館,是以工商業者、行幫為主體的同鄉會館。③四川的大多數會館,是入清以後由陜西、湖廣、江西、福建、廣東等省遷來的客民建立的同鄉移民會館。

臨清山陜會館

  創建和性質 早期的會館絕大部分設於北京,其創建主要有由仕商購地建房捐給同鄉會館;和由同鄉領袖發起,同籍人士募捐興建,其中包括由商人發起,仕商合資興建的會館。這一時期的北京會館,主要以地域關系作為建館的基礎,隻為特定地域范圍內的同鄉提供居停、聚會的方便。雖然已出現由商人出資興建會館的現象,但絕大多數會館仍然是在京仕宦、縉紳、士子等同鄉的居停之所,即使商人使用會館,也僅限於一定地域范圍內的同鄉商人,而絕少同行業的商人。因此,早期會館隻是一種同鄉組織,與工商業者絕少關系。

  明中葉以後,隨著商品經濟和商業都市的逐漸發展,特別是蘇州、漢口、蕪湖、上海等工商業城市的發展,具有工商業性質的會館大量出現,會館制度開始從單純的同鄉組織向工商業組織發展。後期的工商業會館還可能同中國古代的綱運制度有著淵源關系,如福州的汀州會館,原來是長汀、上杭二縣經營紙靛的商人所組織的“紙靛綱”,後由“紙靛綱”擴充為“四縣綱”,再進而為汀州會館。明代後期,工商性質的會館雖占很大比重,但由於中國的工商幫會主要是從農村向城市延伸,且始終沒有離開過農村這個基地。因此,這些工商業會館仍保持著濃厚的地域觀念,絕大多數仍然是工商業者的同鄉行幫會館。即使到瞭清代後期,突破地域界限的行業性會館仍然隻是相當個別的。此時出現的一些超地域的行業組織,大多以同業公會的面目出現。

  作用 明清時期大量工商業會館的出現,在一定條件下,對於保護工商業者自身的利益,起瞭某些作用。如許多會館條規都有資金互助、救死扶傷、賑濟貧困的條文;同鄉同業者通過會館的力量來抵抗地棍奸牙們的勒索,也取得一些成效;江西南部的一些閩廣籍佃農,還利用會館組織,霸田抗租。但由於會館與鄉土觀念的牢固結合,其主要作用仍在於維護地方利益,這就造成各地工商行幫會館之間壁壘森嚴、各自分割市場、壟斷技術,從而阻礙瞭國內市場的集中擴大和生產技術的流通提高,使工商業者相當多的資金浪費在鄉族關系方面,難以積累起來大量資本。同時,會館與封建勢力的結合也相當顯著,會館的董事往往推舉有名望的縉紳承擔,以求得到他們的庇護,以此鞏固各自工商業團體的地位和利益,加強對會館內部的控制。這些都不利於商品交換的擴大和社會經濟的發展。

  

參考書目

 傅衣凌:《明清時代商人及商業資本》,人民出版社,北京,1956。

 何炳棣:《中國會館史論》,臺灣學生書局,臺北,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