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職官名。始見於前秦。建元十九年(383),苻堅興兵攻東晉,征富傢子弟年二十以下者三萬餘騎,置少年都統一人領之。唐及遼、金亦置。清代都統有三類:①八旗組織中一旗的最高軍政長官。滿語稱“固山額真(gusaiejen)”。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置,順治十七年(1660)定漢名為“都統”。滿洲、蒙古、漢軍旗各一人,共二十四人。秩為從一品(初制正一品)。分掌各該旗之戶籍、田宅、教養、營制、兵械以及選官序爵、操演訓練等軍政事務。②駐防八旗的最高軍政長官之一。於不不設駐防將軍之地置之,如察哈爾都統(駐張傢口)、熱河都統(駐承德)。除掌駐防旗營軍政事務外,並兼管駐防地區的民政事務。此外,山海關、密雲、青州、涼州等地還各置副都統一人,亦為該處駐防八旗的最高軍政長官。③駐紮新疆地區的軍政長官之一。乾隆四十八年(1783),置烏魯木齊都統一人,掌烏魯木齊地區之軍政,並節制吐魯番、巴裡坤、古城、庫爾喀爾烏蘇各處。

八旗都統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