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合並刪節記載南朝歷史的《宋書》、《南齊書》、《梁書》和《陳書》而編成的紀傳體史書。唐李延壽撰。含宋本紀三卷、齊本紀二卷、梁本紀三卷、陳本紀二卷、列傳七十卷,共八十卷。

  李延壽,生卒年不詳,出於隴西著姓,世居相州(今河南安陽)。父太師,熟悉前代舊事,以為南北朝互相隔絕,各朝史書詳於本國而略於他國,有褒貶不當和失實處,因而有意按編年體記述南北朝史事,未成書而死。李延壽追承父志,記述從宋永初元年(420)到陳禎明三年(5899)的史事,稱為《南史》,於顯慶四年(659)成書,與所纂從魏登國元年(386)到隋義寧二年(618)的《北史》並行。李延壽還曾參加《晉書》和五代史志(即《隋書》十志)的修撰,死時任符璽郎,並兼修國史。

  《南史》沒有采取編年體,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紀傳匯合起來,刪煩就簡,以便閱讀。列傳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孫,以傢族為單位合為一卷,對於瞭解門閥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會,有一定的方便。對各朝正史以刪節為主,但有應刪而未刪的,如宋、齊、梁、陳四朝受禪前後的九錫文和告天之詞等官樣文章;有過求簡煉以致混亂不確切的,如把都督某某幾州諸軍事、某州刺史的官銜,一律省成某某州刺史加都督;也有由於對原書史文未能很好領會而把重要字句刪去的。《南史》中也有沈約《宋書》、蕭子顯《南齊書》等書中所未載的材料。雖然細微瑣事較多,而且雜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義的史料。《宋書》未立文學傳,《南史》以因襲為主,因而文學傳不包括宋而從南齊丘靈鞠開始。這說明李延壽撰寫《南史》、《北史》的體制是匯集正史的紀傳,因而拘泥於原書,沒有達到李太師橫則溝通南北,縱則貫串幾代,綜合成為新著的意圖。《新唐書》李延壽傳的評語說,“其書頗有條理,刪落釀辭,過本書遠甚”,是不恰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