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商人為購銷棉花和佈匹、組織棉紡織生產而設立的牙行式的行業。明代前期,封建政府出於財政的需要,鼓勵並強制各地從事棉花生產,使棉花的種植和棉紡織手工業得到瞭較快的發展,江南一帶植棉業和棉紡織業最為發達,當時所生產的棉佈、棉紗有相當部分作為商品投向市場。促使棉花和棉紡織品的貿易活動也隨之發展,許多地區出現瞭從事棉花、棉紗、棉佈購銷活動的市場和商人。這些商人大多在距農傢較近的鄉村市鎮上設立棉花佈號,松江的楓涇、朱涇等市鎮,棉花佈號多達數百傢。

  明代中葉至清代中葉,隨著棉花種植和棉紡織業以及商品交換的進一步發展,江南地區的一些棉花佈號所經營的業務,已不限於棉佈的收購,還逐漸地起著組織生產的作用。一些棉花佈號從事包買活動,他們付出棉花等原料,組織農民個體小生產者進行紡織生產,產品由其收購,從而直接控制瞭棉紡織品的生產者。此外,有些棉花佈號已開始經營收購棉花、組織漂佈、染佈以至發賣運銷等一系列業務,擁有相當數量的雇傭勞動者從事棉佈的加工生產。其生產關系和方式已接近於工場手工業的生產形態。盡管這一時期江南地區棉花佈號的經營活動有新因素的出現,但因封建制度的束縛,發展仍極緩慢。

  鴉片戰爭以後,中國傳統的棉手工紡織業發生瞭很大的變化。西方機織棉佈的內銷,使傳統的棉紡織業受到沉重打擊,棉花佈號也一度趨於衰落。但外國資本主義的侵入中國,對於中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又起著分化瓦解作用,促進瞭中國城鄉商品經濟的發展,使繼續存在的手工棉紡織業加速瞭向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轉化。特別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西方資本主義國傢的棉織品進口量大大減少,中國的手工棉紡織業又有較大的復興,佈號有較快的增加。在從事包買商活動和組織工場手工業勞動方面,其資本主義生產形式比鴉片戰爭以前表現得更為明顯(見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民族工業)。

  

參考書目

 傅衣凌:《論明清時代的棉佈字號》,《明清社會經濟史論文集》,人民出版社,北京,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