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制科取士方式之一。清承唐宋舊制,於正常科舉考試之外,增設制科取士。有博學鴻儒、經濟特科、孝廉方正科等名目。博學鴻儒,又稱博學鴻詞,亦簡作詞科或鴻博。鴻始為宏,因避清高宗弘曆名諱,改作鴻。康熙十八年(1679)、乾隆元年(1736)曾兩度舉行。光緒三十四年(1908)雖有重開之議,旋因德宗死,遂告終止。與試者,不論已仕未仕,皆由在京三品以上官員,在外總督、巡撫等大吏先行薦舉,然後彙集京城,統一進行殿廷考試,錄取者授翰林院官。康熙十八年,與試一百四十三人((一說一百五十四人),取五十人。乾隆元年,與試一百九十三人,取十五人。次年補試二十六人,取四人。無論就得人之盛,還是對一時政局的影響而言,應首推康熙詞科。當時天下名士,除顧炎武、黃宗羲等人拒不接受薦舉外,其他如朱彝尊、汪琬、毛奇齡、施潤章等都應選錄取,入翰林院纂修《明史》。這不僅保證瞭這部史書的編寫質量,而且對於消弭漢族士大夫的反滿思想,促進滿漢統治階級的進一步合流,都產生瞭較大影響。而乾隆詞科,旨在驅使士人為朝廷裝點門面,無非鼓吹承平而已。兩科名一卻不可同日而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