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時投靠在貴族、官僚、豪強門下的一種非同宗的依附者。也稱客。

  戰國時,賓客系指依託權門的遊士、食客。他們一般不參加生產勞動,由主人供養,為其服務,在法律上還保有平民的身分,雖有主從關係,但人身是自由的。孟嘗君、信陵君、平原君等所養的客便是如此。其中不少客簡直像貴賓或幕僚。

  漢代養客之風仍盛。有時皇帝特下詔令不許諸王、侯養客。賓客為主人營治產業,出謀劃策,奔走效命,乃至在主人指使下侵淩凌小民,魚肉鄉裡,甚至盜掠財物,殺人越貨,充當剝削壓迫人民的工具。遇有戰亂,賓客常被主人征發作戰。吳楚七國之亂和漢武帝末年江充誣陷戾太子謀反的亂事中就都有賓客參加。新莽末年的戰亂中,劉、馮魴、岑彭、臧倉、劉植等人都曾部勒賓客起兵作戰。過去曾是自由身分甚至是貴賓的賓客,漢代逐漸降為附從,至此實際上已變成為貴族、豪強的傢兵、部曲。

  隨著賓客身分的變化,除士人外,更多的破產自耕農以充當賓客為其出路。西漢中期以後,賓客參加農業生產的情況日益多見。漢成帝時,紅陽侯王立使客占墾草田數百頃。新莽時,馬援亡命北地,田種畜牧,役屬賓客數百傢,至有牛馬羊數千頭,谷數萬斛,及其屯田天水苑川,則與田戶中分收獲。光武帝建武三年(公元27),馬援又以所將賓客猥多,請求屯田上林苑中。這種非安坐而食的賓客,地位低下,已成為超經濟強制下的封建依附農民。東漢時期,賓客更越來越多地參加瞭農業生產。

  賓客附於主人戶籍,脫離瞭封建政府的管轄。東漢末,劉節賓客數千傢,前後未嘗給徭。曹洪在許(今河南許昌東)和長社(今河南長葛東)的賓客,征調不肯如法。

  由於賓客蔭庇於主傢,而且在軍事上的統屬關系和經濟上的租佃關系日益發展,他們對主人的依附性也就越來越強,客的身分地位也越來越低落,其稱謂從原來的“賓客”、“人客”逐漸與奴婢並稱為“奴客”、“僮客”。三國以後,更徑稱為“佃客”,明白地顯示瞭其封建依附農民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