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1927年北洋政府統治時期北洋軍閥官僚運用政權力量,採取超經濟掠奪方式經營、控制的壟斷資本。北洋軍閥官僚以政府名義向帝國主義出賣主權、舉借外債,利用特權,壟斷國傢經濟命脈。在金融方面除瞭操縱國傢的中央銀行,又圍繞輪船、鐵路、郵政、電信等官辦企業組建交通銀行,並先後形成瞭交通系和新交通系。交行也具有抵押借貸、墊支財政、收存稅款、發行鈔票等職能。此外,1915~1921年間相繼成立的鹽業、金城、大陸、中南四傢銀行,號稱北四行,除中南主要是華僑資本外,,其他三傢大都是北洋軍閥官僚的投資。北四行承購政府公債、庫券,對政府機關發放貸款,成為北洋政府的經濟支柱。1917年以日本資本創辦的中華匯業銀行,名為中日合辦,實是日本銀行在華的派出機構,充當北洋政府出賣主權、借貸日資的工具。在工礦企業方面,北洋軍閥官僚不僅控制軍工、輪船、鐵路、郵電等大型企業,也紛紛向采礦、冶金、建築、建材、交通、化工、紡織、糧食、食品、農林、墾殖、商業、外貿、證券交易、公用事業等部門投資,並通過政府取得保息、免稅、專辦、專銷等特權,對一些產業或產品實施壟斷。還以軍糧、軍餉、軍需、被服作為他們經營糧行、商棧、銀號、錢莊、被服廠的周轉物資和資金。他們在工礦企業的投資多集中在華北。以北方工商業重鎮天津為例:當時全市工業資本99%集中在紡織、化工、食品等部門,而北洋軍閥官僚主辦的華新(周學熙為首)、裕元(段祺瑞、徐樹錚、倪嗣沖等)、恒源(王克敏等)、裕大(曹銳、鮑貴卿等)四傢紡織有限公司擁有的資本,幾乎占全市工業資本的一半。20年代初天津市便發展成為全國第二大棉紡織工業城市。他們在化工、食品方面也居壟斷地位。徐世昌、梁士詒、曹汝霖、曾毓雋、朱啟鈴、陸宗輿等人在華北和其他地區的銀行證券交易、礦業、墾殖等方面也都是大股東。閻錫山割據山西,除瞭閻氏傢族經營的票號、商店、工廠外,還以公營方式操縱著許多重型工礦企業。

  北洋軍閥官僚還大量占有土地,投資於房地產,開設當鋪搜刮民財。張作霖、馮國璋、段祺瑞、張勛、倪嗣沖、王占元等都擁有數萬乃至百萬畝以上的土地和大量房地產、當鋪、商號。這些產業主要是靠政治、軍事特權巧取豪奪,或利用天災、戰亂,壓價購進,具有鮮明的掠奪性。隨著軍閥割據局面的延展,軍閥勾結不同的帝國主義,以戰爭作為政治權力和資產所有權轉移的手段,致使生產破壞,經濟凋敝,民不聊生。

  

參考書目

 凌耀倫等:《中國近代經濟史》,重慶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