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禹錫

  唐代思想傢、政治傢、文學傢。字夢得。洛陽(今河南洛陽東)人。生長在江南,受江南地區發達的封建經濟、文化的影響較深。唐德宗貞元九年(793)登進士第,又登博學宏詞科。貞元十一年授太子校書。此後曆官徐泗濠節度使掌書記、淮南節度度使掌書記、京兆府渭南縣主簿、監察禦史等職。貞元二十一年正月,王伾、王叔文、韋執誼等人在新即位的順宗李誦支持下進行政治革新,實施一系列具有進步傾向的政治措施(見二王八司馬)。劉禹錫深受王叔文的器重,積極參與謀議,並擔任屯田員外郎、判度支鹽鐵案,協助杜佑、王叔文管理財政,成為革新集團的重要成員。革新失敗後,劉禹錫被貶為朗州司馬。憲宗元和十年(815)召回長安,又因賦詩獲遣,再貶連州刺史,轉夔、和二州。敬宗寶歷二年(826)始被召回,先後任尚書省主客郎中、集賢學士、禮部郎中及蘇、汝、同三州刺史。文宗開成元年(836)後,擔任秘書監;最後以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又加檢校禮部尚書銜。晚年雖閑廢多病而志意不衰。“莫道桑榆晚,為霞尚滿天”等詩句,表現瞭他的積極的生活態度。

  劉禹錫的哲學思想具有鮮明的唯物主義傾向。《天論》三篇論證瞭“天”的物質性。文中還提出瞭“天與人交相勝”的命題,闡述瞭國治法行對於改造自然的重要作用。在《因論》七篇中,能註意到客觀事物中廣泛存在著的禍福、大小、利鈍、聲實等互相對立的矛盾因素,並考察它們之間的變化情況,表現瞭一定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劉禹錫在政治上反對墨守陳規,主張“稽弊而矯”,“唯變所適”。在地方官任上,他能因時制宜,興利除弊,故所在多有卓著的政績。

  劉禹錫工詩能文,兼擅書法。其在巴東民歌基礎上創作的《竹枝詞》,詞意高妙,風韻天成,對後世詩歌創作有很大影響。其七言律、絕,精警含蓄,多為傳誦名篇。白居易曾尊之為“詩豪”。散文則不拘一格,尤長於論說。宋姚鉉把他同唐著名古文傢李翰、梁肅等並稱為“文之雄傑者”。

  所著有《劉賓客集》,今存最早刻本為正集三十卷、外集十卷的宋刊大字本(也稱崇蘭館本),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即據此本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