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末20世紀初在美國新奧爾良發展起來的一種流行音樂。

  爵士樂的形成與發展,經歷瞭比較複雜的過程。爵士樂來自非洲音樂。17~18世紀,非洲黑人被販運到北美,過著非人的奴隸生活,音樂成為他們抒發內心痛苦、尋求精神慰藉的主要工具。黑人奴隸保持瞭非洲音樂的傳統:音樂與舞蹈相結合,在持續的節拍背景下,交錯進行著幾種不同的節奏樣式。同時又逐漸受到歐洲音樂的影響,從白人種植園主那裏吸收瞭歐洲傳統音樂的和聲與音調。於是,產生出許多多美國黑人的音樂形式,如佈魯斯、拉格泰姆、靈歌、福音歌等。其中,以佈魯斯和拉格泰姆對爵士樂的形成影響最為明顯,它們的一些藝術特征迄今仍保留在爵士音樂中。

  佈魯斯是一種黑人民歌,以吉他或其他樂器伴奏。它源自黑奴的勞動歌曲,內容多表現黑人的不幸生活和哀怨、渴望幸福的情緒。佈魯斯的歌詞和音樂都有比較規整的形式。典型的佈魯斯為兩行押韻的詩句,第1行重復1次,構成AAB的形式;音樂結構與此相適應,共12小節,每4小節為1句;和聲簡單,隻有3個基本和弦,其進行如下:

  小節:123456789101112

  和弦:I──IV-I ─V —I

佈魯斯的最顯著的特點,是使用所謂“佈魯斯音階”,即在自然大調音階中加上降三度和降七度音。最著名的佈魯斯歌手是B.史密斯,她的富有特色的演唱(包括各種滑音和顫音的運用),對早期爵士音樂風格的形成有很大影響。她演唱的《聖路易斯佈魯斯》是廣為流傳的經典性的佈魯斯之一。

  拉格泰姆(曾譯散拍樂)是一種鋼琴音樂,可能是從餅步舞(美國南方種植園中農奴們的一種舞蹈)、班卓琴曲與歐洲的舞曲、進行曲等綜合、演變而來。它的特點是連續的切分音,並且常以四拍子作為背景,與三拍子形成交錯節拍:

拉格泰姆

拉格泰姆的重要代表人物是作曲傢S.喬普林,他最著名的作品是《楓葉拉格泰姆》。

  20世紀初,當佈魯斯和拉格泰姆等樂曲在新奧爾良由黑人小型銅管樂隊演奏為舞蹈伴奏時,便產生瞭最初的爵士樂。人們稱它為“新奧爾良爵士”。在新奧爾良,小型銅管樂隊十分普遍,大都用於遊行、節日慶祝或送葬等活動,主要樂器有小號、單簧管、長號和鼓、鈸等。新奧爾良爵士樂隊通常使用5~8種樂器,除上述樂器外,有時還加上鋼琴、吉他(或班卓)、撥弦低音提琴(或大號)等。

  起初的爵士樂師都不識譜,他們憑著良好的音樂素質、聽覺和記憶來熟悉基本曲調及其和聲結構,以此為主題作即興變奏。這種節奏一個接一個,變化無窮,可以充分施展爵士音樂傢的聰明才智和創造力。實際上爵士樂更多的是一種表演者的藝術。即便後來爵士樂發展到必須按譜演奏時,也仍然保留瞭演奏者(特別是獨奏時)即興發揮的充分可能。樂譜隻是記錄樂曲的基本輪廓。

  1917年前後,一些白人樂隊在舞廳、酒吧間模仿黑人樂隊演奏爵士樂,引起轟動。從此,爵士樂走出瞭與外界隔絕的黑人生活圈,進入城市娛樂場所,並逐漸走上瞭商業化的道路。

  20世紀20年代,為瞭擺脫生活困境和南方的種族歧視,新奧爾良的爵士樂師們紛紛北上來到芝加哥及密西西比河沿岸的城市。這時的爵士樂在風格上已有瞭某些變化。此後,爵士的風格不斷發展,幾乎每隔10年,就出現一種新的爵士音樂形式,並產生出相應的代表性音樂傢。

  芝加哥爵士樂基本上保持瞭新奧爾良爵士樂那種單純的娺節拍,明亮的音色和率直的表情等特點,獨奏變得更為重要。在樂隊背景襯托下,演奏者輪流作即興獨奏,改變瞭原來以集體即興演奏為主的方式,因而使音樂有瞭更加自由和豐富的變化。同時,薩克斯管成為主要的爵士樂器,並一直沿用至今。20年代的爵士樂常被稱作“熱爵士”,其代表人物如B.莫滕、L.阿姆斯特朗和B.貝德貝克等。阿姆斯特朗是爵士樂歷史上第一位真正的大演奏傢,被譽為“美國爵士樂的化身”。

  30年代,爵士樂的活動中心從芝加哥轉到瞭紐約。這時的爵士樂隊通常由12~18人組成,並發展瞭一種被稱作“搖擺樂”的風格。搖擺樂放慢瞭熱爵士的速度,經常采用嬋節拍,旋律多顫音等裝飾,和聲細膩,音色對比更加鮮明。對搖擺樂風格的形成作出貢獻的主要有B.古德曼、埃林頓公爵、C.巴錫、G.米勒等。

  40年代,新奧爾良爵士再度興起。同時,出現瞭一種新的爵士形式:比博普。比博普因人們模仿樂曲開頭動機的聲音而得名,它的特點是旋律多大跳,節奏多變,樂句長短相間,而且回到瞭小樂隊的形式,並開始采用電吉他等樂器。它的代表人物是C.帕克、M.戴維斯和T.蒙克等。

  50年代,戴維斯等一些年輕的爵士音樂傢,拋棄瞭比博普那種過分激烈的音響,而追求一種克制的、柔和的音樂風格。這種風格的爵士被稱作“涼爵士”。這時,受過專業音樂教育的爵士音樂傢越來越多,他們經常采用嚴肅音樂的作曲技巧來從事爵士樂曲的創作。爵士樂變得精致、復雜起來,如D.佈魯貝克組織的“現代爵士四重奏團”演奏的作品。佈魯貝克是法國作曲傢D.米約的學生,也是最著名的涼爵士音樂傢。

  60年代,在涼爵士和傳統爵士繼續發展的同時,又出現瞭所謂“自由爵士”。它實際上是爵士音樂傢受現代專業音樂創作的影響,把無調性、自由節奏等手法引入爵士樂的結果。

  70年代以後,爵士樂趨向於各種風格的結合,不僅綜合瞭爵士樂自身發展過程中的各種風格,而且廣泛吸取瞭其他流行音樂以及南美、中東等地的各種音樂成分。從50年代後半期開始,另一種新型的流行音樂“搖滾樂”興起,使爵士樂退居次要地位。搖滾樂是從“節奏佈魯斯”發展而來的;而節奏佈魯斯是在傳統佈魯斯的基礎上吸取瞭爵士樂的舞蹈節奏等因素形成的。搖滾樂強調持續不斷的兩拍子的節奏型。雖然如此,但爵士樂並沒有停止發展。它仍然擁有自己的聽眾。有時,爵士樂與搖滾樂互相影響、滲透,使人難以區分。

  長期以來,對爵士樂存在著不同的評價,甚至曾經引起激烈的爭論,但是它的巨大影響,卻是不可否認的。爵士樂產生以後,很快風行美國,並且流傳到世界許多國傢。美國樂隊領導人P.懷特曼於20~40年代帶領他的樂隊到世界各地進行巡回演出,對爵士樂的傳播起瞭很大作用。爵士樂不僅影響瞭其他流行音樂形式(包括音樂劇),也影響瞭嚴肅音樂的創作。20世紀許多歐洲作曲傢如C.德彪西、M.拉韋爾、I.F.斯特拉文斯基、P.欣德米特、米約等,都曾采用爵士樂作為創作素材。美國作曲傢G.格什溫、A.科普蘭等,更以創作出爵士樂語言與歐洲傳統作曲手法相結合的、富有美國特色的音樂作品而著稱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