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演唱解釋《聖經》的複調合唱歌曲。12、13世紀之交,用1段每個音節唱幾個音的素歌旋律作為固定歌調的無伴奏複調合唱歌曲,稱“克勞蘇拉”。其中固定歌調唱拉丁文歌詞,其他聲部則象現在的練聲曲那樣不唱歌詞。13世紀初,克勞蘇拉中不唱歌詞的上方聲部常填入歌詞,稱為“莫泰圖斯”,這個字源出於法文的“mot”,意為歌詞,後稱整個複調合唱歌曲為“經文歌”。

  13世紀的經文歌,固定歌調保持在男高音聲部,作為低音,唱唱拉丁語的經文歌詞;上方兩個聲部則唱不同的歌詞(拉丁語或法語),有時是經文歌詞,有時是世俗歌詞。14世紀以法國作曲傢G.de馬紹為代表的經文歌,是等節奏型的多段復調合唱歌曲,位於男高音聲部的固定歌調,處理成等節奏型的2段或3段結構。第2段和第3段常用擴大、縮小、反行、逆行等手法來發展第1段的旋律,但仍為等節奏型或擴大1倍、縮小1倍的等節奏旋律。15世紀的經文歌各聲部常唱同一拉丁語歌詞。佛蘭德作曲傢G.迪費的經文歌,則取消固定歌調,按照世俗歌曲的形式作成自由復調聲樂曲。16世紀佛蘭德作曲傢若斯坎·德普雷、N.貢貝爾等的經文歌采用模仿復調的體制。英國作曲傢的作品則開瞭以本國語言作為歌詞的風氣之先。無伴奏合唱的經文歌在意大利作曲傢G.P.da帕萊斯特裡納的創作中達到全盛期。巴羅克時期的經文歌加進瞭獨唱聲部和樂器伴奏,風格上有很大的改變。J.S.巴赫的6首經文歌都用本國語言(德語)作為歌詞,是巴羅克時期經文歌的典范作品。18世紀中葉以後,經文歌的創作漸趨衰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