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瑞斯·曼

  美國教育傢。1796年5月4日生於麻塞諸塞州佛蘭克林。1859年8月2日卒於俄亥俄州。1819年在佈朗大學畢業。1827年起先後任麻塞諸塞州眾議院議員、州參議院議員。1848~1853年,任國會議員。1853年至逝世前前任俄亥俄州安蒂奧克學院第一任院長。他早年就有志於社會改革,特別是對學校教育制度的改革。

  19世紀初,美國第二次抗英戰爭勝利,產業革命開端,同時掀起瞭興學運動。霍瑞斯·曼率先宣傳教育的重要,倡說教育不但是屬於精神和道德的事業,而且比之金條更能致富,開一所學校即等於關一所牢獄。他主張國民教育必須是普及的、免費的和世俗的。他為推動教育改革,以適應美國資本主義工業發展的需要,創設瞭州教育委員會和教育廳。在任廳長期間(1837~1848),他籌措教育經費,廣設公共學校,擴大群眾受教育的機會。他先後撰寫瞭12篇報告,論述學校建築和學校衛生、課程和教育方法、童工及其危害、學區及其缺陷、教育實際問題、生理衛生課程、歐洲各國教育、地區教育協會、女教師和師范學校、教育與犯罪等多種問題。由於他的規劃和經營,使馬薩諸塞州的公共學校制度(Common School System)得到推廣,並走在其他州之先。1838~1848年,他創辦、編輯《公共學校雜志》,先後共發行10期。霍瑞斯·曼的改革計劃奠定瞭美國近代公共教育的基礎。

  為瞭滿足公共學校對合格教師的迫切需要,以提高教學質量,1839年霍瑞斯·曼在列克星敦創辦瞭馬薩諸塞州第一所師范學校。在此影響下,師范學校和類似的學校在美國各地相繼設立。

  1843年,霍瑞斯·曼對英國、比利時、荷蘭、法國、德國和瑞士的教育進行瞭5個月的考察。他對歐洲的學校頗為贊揚,對口語訓練、詞匯教學及德國廢除體罰等尤為贊賞。他把瑞士教育傢J.H.裴斯泰洛齊的教學法介紹到美國。他對歐洲教育的考察,對後來美國教育的改革發生瞭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