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羲

  中國明清之際思想傢、史學傢和教育傢。字太沖,號南雷,學者稱梨洲先生。浙江省餘姚縣黃竹浦人。他少年時,“閹宦”之害甚為熾烈。其父黃尊素,天啟間禦史,東林黨人,曾上書彈劾閹黨魁首魏忠賢,死於詔獄。黃宗羲自幼隨父在京,“盡知朝局局清流濁流”,為國事傢仇,積極參加反閹鬥爭。明亡,清兵南下,他抱著反清扶明的目的,參加瞭八年之久的抗清武裝鬥爭。失敗後,約於40歲時,便“正襟講學”,長期從事教育工作和著述,據說“大江南北從者駢集”。

  黃宗羲著述有百餘種,近千卷。現存者,計30餘種,200 多卷。後人編有《梨洲遺著匯刊》。所著《明儒學案》,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學術思想史。至於他所著《明夷待訪錄》一書,成於公元1663年;是比法國啟蒙思想傢J.-J.盧梭《民約論》(1762)發表早100年的一部著名的民主主義思想專著,也是他教育思想的代表作。它明顯地反映瞭中國資本主義萌芽時期一般市民的要求,對近代反對君主專制、提倡民權的宣傳有很大的影響。梁啟超、譚嗣同等曾將此書節抄,印數萬冊,秘密散佈。

  黃宗羲在討論關於教育和學校問題時,激烈抨擊八股取士的科舉制度。認為科舉制發展到明清,妨礙人才培養,遏抑社會進步,使學術日衰,學風日壞,人才日絀,士心陷溺,而“庸妄之輩充塞天下”。他慨嘆:“科舉之弊未有甚於今日矣”。

  黃宗羲依據限制君權施行民主政治制度的理想,設計瞭一套學制體系。他認為,作為最高學府的太學,應當保存,不過要實行民主管理,繼承東漢太學“清議”的學風。全國郡縣均設立學宮、置學官。太學祭酒和郡縣學官,均得由諸生“公議”推選或罷免。其地位應尊於政府官吏。學官下設五經師,及兵法、歷算、醫、射各專科教師,皆由學官自擇。其學官條件,在政治方面,最要者是“不幹清議”,若“稍有幹於清議,則諸生得共起而易之。”在業務方面,教師必須有真才實學。他指出:“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者也;道之未聞,業之未精,有惑而不能解,則非師矣。”鄉村“民間童子十人以上”者,則設小學,由蒙師教之。其他“凡在城在野寺觀庵堂,大者改為書院,經師領之;小者改為小學,蒙師領之,以分處諸生受業。”由大學、小學和書院構成一個學校體系。

  黃宗羲說:“學校之盛衰,關系天下之盛衰。”學校教育,除瞭培養實用人才和傳遞學術文化,還應當成為“公其是非”、監督政府、指導輿論的機關。他說:“天下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為非是,而公其非是於學校。是故養士為學校之一事,而學校不僅為養士而設也。”他提倡“實學”,規定在學校中開設自然科學的課目,反對空論性理、高談仁義。特別反對鬼神迷信風水之說,倡議用學校教育的手段,掃除“萬民”的迷信,改變社會的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