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瑗

  中國北宋學者、教育傢。字翼之。泰州海陵郡如皋縣人。原籍陝西安定堡,門人學者稱他為安定先生。他在如皋和湖州的藏書講學處稱做安定書院。20歲起北上泰山,同孫複(992~1057)、石介(1005~1045)一起讀書,專心致志,各各有成就。學者稱做“三先生”,而以胡瑗的學生最盛。苦讀十年後,胡瑗南歸,私設講壇,傳授經學。從43歲起,先後在蘇州郡學和湖州州學,堅持教育工作20多年。44歲時,曾到開封參與更定雅樂。研究鐘律,制成鐘磬等樂器,一度充任秘書省校書郎。晚年曾任國子監直講和主持太學。他為蘇學所訂學規,成為當時各地郡學的榜樣。在湖學任教時,遠道來學的學者常有幾百人。宋朝中央政府對於他在蘇、湖兩學的教育成就很重視,曾派人考察總結,撰為《學政條約》一卷,作為指導各地教育參考。

  胡瑗認為,“聖人之道”有體、用、文等三方面:“君臣父子,仁義禮樂”等封建體制是體,“詩書史傳子集”等經典著作是文,用是把這些道理付諸日用,福國利民。學校就是要向學生傳授“明體達用”之學。國傢選拔和培養的人才,如果不以體、用為本,而專講究聲律浮華的詞藻為應付科舉考試作準備,一定會敗壞世風民俗。為瞭培養“明體達用”人才,胡瑗很重視因材施教。他在湖學采取分齋教學制度;一是經義齋,選擇“心性疏通,有器局,可任大事”的學生,對他們講授儒傢經典的經義。一是治事齋,也叫治道齋,對學習研究治道的學生,分別講授治兵、治民、水利、天文歷律等等,一人各治一事和兼治一事,或專或兼,教師可因學生所專進行教學。他主持太學時,對於專攻經學、鉆研軍事、愛好文學等專業的學生,以及重視節操義氣的學生,要求他們分別依賴群居,進行講習。胡瑗自己也常召集他們議論學業,輔導他們認定道理。他這樣讓學生“窮經以博古,治事以通經”的教學方法,使學生樂於信從,學有成效,為宋朝封建統治培養瞭不少“博古通經”的人才。

  關於封建禮教的實施,胡瑗強調“以身先之”。他以身作則,一絲不茍,在具體行動中貫徹禮教要求,做到以禮始教,以禮始學,要求師生友愛相處,親如父子兄弟。

  胡瑗也很重視文娛體育。他告誡學生食後不可伏案久坐,以免妨礙血氣流通;要求學生通過習射、投壺,開展遊藝活動。每逢公私考試結束,總要司儀人員帶領學生聚會,唱詩奏樂,夜晚才散,來自各地的學生也可自行集合,琴瑟聲每每響徹戶外。他還認為,學者應旅遊四方,盡見人情物態,南北風俗,山川氣象,擴大見聞。

  胡瑗一生著作不少,有由門人編錄的《周易口義》、《洪范口義》、《論語說》和《春秋說》;有他同阮逸合著的《皇祐新樂圖記》,還有丁寶書輯的《安定言行錄》。其他著作如《尚書全書》、《春秋意義》、《中庸義》、《景祐樂府奏議》、《皇祐樂府奏議》等,都已散失。《學政條約》和《武學規矩》等兩部教育專著,也都失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