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類基本活動為主題而編訂的課程。有些教育工作者傾向於支持活動課程,但不贊成僅以兒童的興趣和需要作為組織課程的依據。他們認為,課程的編訂既要反映兒童發展的進程,又要反映人類的基本活動;要求圍繞人類基本活動來確定各年級學習的核心主題。例如美國一些教育工作者就提出1~2年級學生學習認識當前的環境,包括傢庭、學校和本地社會;3~4年級學習認識擴大瞭的環境,由縣、地區、省到國傢;5~6年級學習人類的發現和發明;7~8年級學習物理的和生物的環境中的事物;9~10年級級學習社會經濟制度;11~12年級準備參加社會生活。有些核心課程的編訂者提出瞭一些人類的基本活動,如保衛人類生存,保護物質資源,生產、分配和消費,運輸和交通,社會的組織和管理,科學的創造和發明,建立傢庭和教育子女,娛樂和審美活動等。核心課程的支持者認為以這些方面為中心來組織課程,既可避免教材距離生活過於遙遠,又可對兒童的興趣和動機予以必要的引導。

  核心課程要求有全面的課程綱要,按照學生程度規定大的學習單元,如“鄉土社會的教育設施”、“市政府的組織”、“全省的公路交通網”等等,所有的學習單元都要兼顧歷史和現實。學習主要在教室裡進行。具體的學習項目同活動課程一樣,仍舊由師生共同商訂。教科書等有組織的教材作為基本的學習資料。核心課程雖然設想兼顧兒童和社會的需要,但仍然難以給學習者以系統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