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傢設立和維持的一種普通性質的文實中學。19世紀初,拿破崙為加強資產階級中央集權制,對學校教育也實行中央集權化。1802年,中央執政府設立瞭國立中學。國立中學的地位高於地方自治機關設的市立中學 (Collège),以傳授學術知識為任務,不負職業培訓的職責。課程除古典語文(拉丁文和希臘文)外,還有實用學科。它和德國的文科中學、英國的公學是世界上同樣著名的貴族中等學校。最初專收男生,畢業生多充任政府官員和軍官。拿破崙失敗後,1815~1848年改稱“王傢中中學”,主要學習古典語文。從1852年起,國立中學的學習年限由6年改為7年,分文法階段(3年)和高級階段(4年)。高級階段實行文實分科,文科註重拉丁文和希臘文,實科註重數學與自然科學,畢業生均可獲得學士學位,有升大學資格。這種學校學生選拔嚴格,學業水平高,師資力量雄厚。1864年,這種學校廢除分科制,仿德國實科學校設置專科中學,培養工商業所需人才。1891年這種專科中學改稱“現代”中學,取消古典語文,開設兩種現代語。從此,國立中學分為“古典的”和“現代的”兩種,但後者在課程和升學競爭力方面均低於前者。1902年根據萊格法令進行瞭改革,承認古典科與現代科的平等權利,規定瞭統一的7年制學制,但實際上古典科仍占優勢。1880年開設瞭6年制國立女子中學,除普通學科外,還設傢政、手工等科,知識水平低於男子中學。至20世紀20年代,國立女子中學的學習年限、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始與男子中學相同。

  1959年法國學制改革後,國立中學實行復雜的分科制。學生約從11歲入學,學習年限7年。分前後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六~三年級(法國學校年級的順序是倒數的)。其中頭兩年為“觀察期”,任務是鞏固和充實初等教育,第一年第一學季的課程相同,隨後即分為古典組、現代組和實科組;後兩年為“方向指導期”,學習內容根據學生將來的出路不同分若幹組,每組除統一的普通教育科目之外,還設有各種選修科目。第二階段(二~一年級和畢業班)有長期教育和短期教育之分。長期教育的頭兩年按教學內容分設8組,最後一年分設6組,其中每一組又分設若幹小組。學生的出路是考取學士學位,升大學。短期教育有工農商等科,學生學習1~3年的職業教育,然後就業。近幾年來取消瞭第一階段六、五年級的分組,實行統一的課程和教學大綱。第二階段也消減瞭分組,取消瞭傳統的古典組,將學士學位分成5組:A組(文學、哲學)、B組(經濟和社會科學)、C組(數學和物理)、D組(工業技術)、E組(經濟技術)。國立中學的教師主要由大學或4所高等師范學校(巴黎男子高等師范學校、巴黎女子高等師范學校、聖克勞德男子高等師范學校、封特內·奧·羅塞女子高等師范學校)的畢業生充任。1976—1977學年,法國的國立中學共有1096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