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諮詢師協助求助者解決各類心理問題的過程。心理諮詢作為心理學的應用活動,最早起始於L.威特默於1896年在賓夕法尼亞大學開辦的兒童行為矯治診所。以後這類心理學的應用活動日漸增多。至20世紀中期,此類活動已在發達國傢正式職業化。

  心理諮詢的對象大致有以下5類:①心理健康狀況良好,但希望獲得心理保健知識,希望獲得自我發展的心理學知識與指導。②心理健康狀況基本良好,但對自己的某些心理和行為有困惑。③③心理健康狀況出現問題,情緒、行為有瞭障礙。④有瞭某種神經癥,想獲得心理咨詢和治療。⑤精神病患者經臨床系統治療痊愈後,為改善自己的不良性格和強化社會功能,希望得到心理學支持。就工作面對的問題,心理咨詢可分為健康咨詢和發展咨詢,就咨詢形式,心理咨詢可分為當面咨詢、電話咨詢、書面咨詢和網上咨詢;就咨詢規模,心理咨詢可分為個體咨詢和團體咨詢;等等。

  心理咨詢是文化性質極強的心理學應用操作,不同民族、不同國傢、不同理論派別在臨床操作上差異很大。但大量臨床實踐證明,無論操作模式多麼不同,無論理論出發點相差多遠,凡是行之有效的心理咨詢,無不遵從最一般的操作邏輯程序:①從自己生活實踐出發,使求助者獲得“自知”,即具備一定程度的“自知之明”。②進一步領悟到自身的精神現狀和現實要求之間的差距。③自我接納,調整情緒,確立動機,身體力行,勇於實踐。④獲得良好的結果。⑤自我激勵,直至更加完善。自我認識、領悟、實踐、成功、自我激勵並進一步完善,再自我認識、再領悟、再實踐、再成功、再自我激勵並更進一步完善,這就是所有成功的心理咨詢所走過的共同道路。

  心理咨詢作為一種社會職業活動,對從業者有嚴格的要求:①必須具備足夠的基礎知識。②必須經培訓後獲得相應的操作技能。③必須嚴格遵守職業道德,並對自己的職業言行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