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神學傢,哲學傢,宗教改革運動的先驅之一。生於約克郡。曾在牛津大學研讀並教授哲學和神學。1361年入教會供職。1369年獲神學碩士學位。同年任英王的侍從神甫。1372年獲神學博士學位。其間反對教權至上,主張建立不受教廷控制的英國教會。1374年被任命為拉特渥斯教區長。後奉英王之命與教皇代表就教廷賦稅和神職任免權等重大問題進行談判,未達成協定。1377年後,因揭露教會與修道院制度的弊端、否定教會擁有財產等而遭教皇多次譴責,但由於英王的保護仍在牛津任教。13380年後反對聖餐變體說,要求簡化教會禮儀,用民族語言舉行儀式,認為《聖經》具有高於教會的權威。其思想得到下層教士和平民的支持,卻遭到教廷的譴責。1380年和1382年兩次被教會斥為異端,其著作被列為禁書。其本人則受到通緝,追隨者遭迫害。1384年因病逝世,葬於盧特沃斯。1428年,教皇馬丁五世下令掘墓焚屍,將其骨灰撒於斯維夫特河。曾將《聖經》譯成英文,對英國民族文學的發展起瞭重要作用。其思想對後來的 胡斯運動 和16世紀的宗教改革均有很大影響。主要神學著作有《論神權》(3卷)、《三人對話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