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心理學的原理和方法,從精神上瓦解敵軍的作戰。又稱心理作戰。目的是從心理上打擊敵方,從而不戰而勝或戰而勝之。主要利用人在對抗環境中的心理變化規律,通過大量的資訊傳遞,瓦解敵方士氣,削弱抵抗意志,使其放棄抵抗、逃避戰鬥乃至繳械投降。從規模上可分為戰略心理戰和戰役戰術心理戰;從性質上可分為進攻性心理戰和防禦性心理戰。

  歷史上曾有一些軍事傢論證過精神因素和心理現象與軍事的關係,也註意在作戰中運用心理理因素等問題。1879年心理學學科的誕生,為心理戰的創立提供瞭理論支柱。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戰爭實踐催生瞭心理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心理戰得到瞭長足發展。20世紀50年代初,西方一些國傢相繼成立瞭心理戰學校和心理戰中心,心理戰又有瞭新的發展。80年代以來,世界不少國傢都組建瞭心理戰專業部隊和指揮機構,並在海灣戰爭、科索沃戰爭、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中廣泛實施瞭心理戰。隨著高技術戰爭的發展,心理戰的戰略地位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運用范圍趨向多元化,手段趨向多樣化,器材趨向智能化,實施人員趨向專業化,信息傳播越來越依賴大眾傳媒。

  運用的心理學原理主要有註意律、需要律、錯覺律、思維定勢律、從眾心理律、逆反心理律等。借助的媒介主要有傳單、書報、廣播、電影、電視、通信、網絡等。手段主要有威懾、謀略、佯動、偽裝、欺詐、恐嚇、誘惑、收買、謠言、宣傳、網絡運用等。心理戰廣泛運用於政治、經濟、外交、文化、宗教、商業、體育等多個領域;既可用於軍事活動,又可用於非軍事活動;既可用於戰時,又可用於平時;既可用於敵方首腦人物、決策者、指揮人員,又可用於普通士兵和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