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藝術想像活動,是文學創作的虛擬特徵。假定,即假設,其本義是對不存在或未發生事件的姑且認定。文學假定,實質上是文學藝術之所以不同於生活實錄,不是通訊報告,不是科學論文,也不是產品說明書,關鍵就在於它的假定性與虛擬性。

  文學假定可以從廣義與狹義兩方面理解。從狹義上說,指與嚴格的寫實原則不同的非寫實手法,如幻想、誇張、變形、象徵、擬人等。這類非寫實手法,尤其見之於寓言、童話、志怪、武俠、科幻之類作品中。與寫實手法創作出來的的“像似生活”的作品不同,通過這類非寫實的假定性手法,作傢創作出來的常常是不同於實際生活的藝術形象與故事情節,如李白筆下的“白發三千丈”,F.卡夫卡筆下的人變甲蟲等。從廣義上說,指文學藝術的基本屬性,是構成藝術真實的必要條件。因為不論何種形態的文藝作品,其中的故事情節、人物形象、生活環境等都不同於實際生活,都是作傢的主體創造,都是假定性的產物,即使以“再現生活”為突出特征的現實型作品,也是借假定性而存在的。

  文學假定又是一位作傢必具的藝術能力。正是憑借這種能力,作傢才能創造出異彩紛呈、燦爛多姿、思想豐富的藝術世界。從一定意義上說,排斥瞭文學假定,也就排斥瞭文學藝術;沒有瞭文學假定,也就沒有瞭文學藝術。

  文學假定不是隨意而為,而是要根基於現實生活。不論如何假定,不論假定的故事情節多麼荒誕不經,也不論假定的藝術形象多麼離奇古怪,都要“合情合理”。“合情合理”是文學假定成立的前提。所謂合情,就是所假定的內容必須表現作傢本人的真切感受與真摯感情,一定要合於讀者的情感需要;所謂合理,就是所假定的內容必須符合生活本身的邏輯。在文學作品中,隻有“合情合理”,假定性的虛幻情境才能生出真實性,才能轉化為藝術的真實。正因“合情合理”,即如孫悟空、豬八戒這類子虛烏有的形象,也會給人可親可近的真實感。相反,違情背理的假定給人的感覺隻能是虛假,而不再是藝術化的文學假定。實際上,優秀文學作品所創造的藝術世界,必須是假定性與真實性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