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液體中(主要是水中)作聲學測量的電聲接收換能器(見電聲換能器),它的靈敏度(自由場靈敏度或聲壓靈敏度)是經過準確校準的,其聲學性能應符合所規定的要求。目前在各種水聽器中隻有用壓電晶體或壓電陶瓷作敏感元件的壓電型水聽器適合作標準水聽器。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制定的國際標準“IEC-500(1974)《標準水聽器》”對壓電型標準水聽器的聲學性能作出規定, 如: 靈敏度應在-180~-200dB(0dB

1V/ μPa)之間;頻響特性在三個十倍程范圍內起伏不大於±1.5dB;動態范圍大於60dB;時間穩定性為一年校準一次而無可覺察的變化;水平方向的指向性是無向的,其偏差不超過+0、-3dB;以及靈敏度隨靜壓(水深)、溫度等的許可變化范圍。

  中國的國傢標準GB 4128-84《標準水聽器》中規定瞭用於 1Hz~100kHz的壓電型標準水聽器的主要性能參量和技術指標。根據使用目的和校準準確度分成兩級:標準水聽器(一級)和測量水聽器(二級)。標準水聽器是用作實驗室標準,進行量值傳遞及作精密的聲學測量,規定:靈敏度應大於-205dB(0dB

1V/ μPa);用一級標準方法進行校準,低頻段用耦合腔互易法和壓電補償法,高頻段用自由場互易法;其準確度低頻段優於±0.5dB,高頻段優於±0.7dB;靈敏度頻響不均勻性小於±1.5dB的范圍要求大於三個十倍程;其水平和垂直指向性均以-3dB波束寬度來衡量,分別為大於30°和15°;動態范圍應大於60dB;對溫度、靜壓和時間的穩定性也都有一定的要求。測量水聽器是用作實驗室或工廠的測試標準,進行一般聲學測試或產品檢驗,規定:靈敏度應大於-210dB( 0dB 1V/μPa);用二級標準方法進行校準,低頻段用振動液柱法或密閉腔比較法,高頻段用自由場比較法,其校準準確度低頻段優於±1.0dB,高頻段優於±1.5dB;靈敏度不均勻性小於 ±2dB的頻率范圍應至少有三個十倍程以上;水平指向性應是全向的(起伏小於2dB),垂直指向性給出不少於四個頻率的指向性圖案;動態范圍應大於60dB;穩定性的要求比標準水聽器低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