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積分(黎曼積分)與不定積分的統稱;它們作為對函數的運算,是求導(函)數和微分運算的逆運算。定義在一個區間內的某個函數f(x)的不定積分是以f(x)為其導函數的所有函數,即所謂“原函數”。其一般運算式是F(x)+<C,其中F(x)是f(x)的任何一個原函數,而C是任意常數(稱為積分常數),記為

函數 f( x)在區間[ αb]上的定積分,是一個特殊形式的有限和,即所謂“黎曼和”的極限:

式中 ( x 0= αx n= b); λ為最大的Δ x iξ i為小區間Δ x i上的任一點。

  這裡所說的函數都是有窮區間上的有界函數。對區間有窮與函數有界兩個方面加以推廣,作為定積分之極限的廣義積分,有無窮積分和瑕積分。當積分中被積函數含有一個參變量時,其值便成為這個參變量的函數,而積分本身便成為這個函數的一個分析表達式,稱為參變積分(見積分學)。

  這些積分概念都推廣到瞭多元函數(見多元微積分學),更進一步的推廣是實變函數論中的勒貝格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