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內屬於同一個政黨或屬於幾個政黨的政治傾向相同的議員組成的集團。起源於英國。英國早期形成的輝格黨和托利黨隻存在於議會範圍內,1832年議會改革,擴大瞭選民的範圍,政黨要取得議會選舉的勝利,就取決於黨的組織在選民中的影響,以及黨員的數量等。於是,政黨越出議會的範圍,逐步在全國建立起黨的組織。由此在政黨內部形成瞭由黨的領袖統一領導的兩個平行的機構:一個是由這一政黨全體議員組成的黨組織即議會黨團;另一個是由議會外全體黨員組成的全國性的黨組織。此後,不少國傢當一一個政黨在議會內具有一定數量的議員時,就組成議會黨團,並形成法律規定或法律慣例。

  議會黨團大致可分為3種類型:①一個政黨單獨組成本黨議會黨團。大多數具有一定數量議員的政黨都采取這一組織形式,並以該黨名稱命名。②由兩個以上的政黨的議員聯合組成一個議會黨團。如聯邦德國基督教民主聯盟和基督教社會聯盟聯合組成一個議會黨團,稱為基督教黨團。③跨國議會黨團。在某些區域性的國際組織的議會(如歐洲議會)中,由各成員國的有關政黨的議員組成的政黨組織。此外,有的國傢規定,隻有在具有一定數量的議員時,才能單獨組成議會黨團;那些隻有少數或個別議員的政黨,其議員有的依附於某一政黨的議會黨團,或參加別的政黨的議會黨團。

  議會黨團是政黨在議會中進行活動的重要的領導者和組織者。有些國傢,各政黨主要通過各自的議會黨團對議會施加影響。另一些國傢規定,議會黨團可參與提名議長、組織議會下設的各種委員會、規定議會議事程序和其他事務的協商。議會黨團的任務是,貫徹本黨的綱領和政策,統一本黨議員在議會中的步調。通常在議會正式表決之前,各政黨通過議會黨團實際上已經預先決定瞭各自的立場和態度。在內閣制國傢,議會黨團的作用較大,特別是占有議會多數席位的執政黨,黨的領袖憑借它來控制整個議會。在多黨制國傢,各政黨往往通過議會黨團同其他政黨的議會黨團進行縱橫捭闔,決定進退,影響整個政局。在美國,兩大黨的議會黨團及其領袖對總統都有相當大的獨立性,總統需要不時調整同他們的關系。有的國傢的議會黨團實行嚴格的紀律,如英國,議員如果不服從本黨議會黨團的領導或決定而獨立行動,就有可能被開除出議會黨團。美國的國會議員各自代表選區的利益,在議會中投票往往不一致,不一定要服從本黨黨團及其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