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扶助正氣,祛除病邪,是指導臨床治療的重要法則。從某種意義上講,疾病過程就是正氣與邪氣相互鬥爭、彼此消長的一個過程。如正氣漸盛,邪氣漸衰,疾病都會向好的方向發展;反之,正氣漸衰,邪氣漸盛,疾病都會惡化。因此治療時,須扶助正氣,祛除邪氣,促進疾病痊癒。《內經》中說:“虛則補之、實則瀉之。”正氣不足的疾病為虛證,虛證須要用補法,所以補法即有扶正的作用。邪氣偏盛的疾病為實證,實證須要用瀉法,所以瀉法即有祛邪的作用。扶正與祛邪的方法除使用藥物外,針灸、按摩、火罐、、熏洗等外治法以及氣功,體育鍛煉等也有扶正與祛邪的作用。

  扶正與祛邪是作用相反的兩種方法,但目的都是要使機體恢復健康,所以二者有時相輔相成,相互為用。扶正使正氣加強,有助於機體抗禦和祛除病邪;祛邪能夠排除病邪的侵害和幹擾,使邪去正安,有利於保存和恢復正氣。根據機體內正邪兩方消長盛衰的情況,扶正祛邪法則分別有扶正、祛邪、扶正與祛邪並用、先祛邪後扶正、先扶正後祛邪。

  扶正 適用於正氣不足的虛證,如產後血虧,則用補血法為主治療。同樣,陰虛、陽虛、氣虛等病證,則用補陰、補陽、補氣等法治療。

  祛邪 適用於邪實為主,而正氣未衰的實證。如感冒初期,表邪盛者,宜發汗解表;邪在腸胃下部,熱邪與腸中糟粕互結,則應采用下法;內有實熱實火,宜用清熱瀉火之法;濕證宣化濕利濕;熱痰宜清熱化痰;血瘀宜活血化瘀等。

  扶正與祛邪並用 適用於正虛邪實的病證。在老年性疾病、婦科疾病,以及一些慢性疾病用之最廣。具體運用時,還須分清正虛為主,還是邪實為主。正虛較急重的,扶正為主兼顧祛邪;而邪實較急重的,則祛邪為主兼顧扶正。總之,做到扶正留邪,祛邪又不傷正。

  先祛邪後扶正 適用於雖然邪盛正虛,但正氣尚能耐攻,或同時兼顧扶正反會助邪的病證。應遵循先祛其邪,邪氣衰退,後扶其正的原則。如瘀血所致的崩漏證,瘀血不去,則崩漏難止,故應先用活血祛瘀法,然後再用補血法。

  先扶正後祛邪 適用於正虛邪實,以正虛為主的病人,同時,因正氣過於虛弱,如扶正兼以攻邪,則反而更傷正氣,故應遵循先扶其正,正氣恢復後,再祛其邪氣的原則。如水腫鼓脹的病人,因正氣太虛弱,不宜攻水,應先健脾益氣扶正,使正氣得到一定恢復之時,再用攻水法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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