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佈壯”,“壯”是“健壯”的意思,“佈壯”就是“健壯的人”。“佈壯”古稱“猗撞”或“撞丁”,見於南宋人李曾伯的《可齋雜稿》卷十七《帥廣條陳五事》,意思就是“強健的土丁”。此稱原指宜州一帶的“溪峒土丁”,後來它的意義擴大瞭,形成一個代表全族的名稱。1965年,經國務院批準,定名為壯族。

  壯族的先民原是嶺南西部百越的一支,名為駱越,他們定居在今嶺南西部、滇東南和鄰國越南北部。兩漢以後,駱越這個名稱消失瞭,六朝時,有烏滸、、俚、僚等稱。隋唐以來,又有西原、廣源和儂、沙等稱出現在嶺南西部壯族先民駱越的居地。駱越和此後這些族稱之間,保持著明確的繼承關系。

  定居在嶺南西部的壯族先民駱越,秦漢時,已統一在中原王朝版圖之內,在經濟文化等方面,與漢族關系密切。秦朝修建靈渠,把長江流域同珠江流域溝通瞭,使中原和駱越的關系更加密切。從此來自中原的先進的經濟文化,如銅器、鐵器、牛耕等等,源源不斷地傳入嶺南西部,與此同時,也有一些嶺南西部的名貴產品,如麻佈以及稍晚時期的棉佈,輸入中原。今天壯族中保留著不少古代漢語借辭,也說明漢族和壯族在文化上的交流。

  壯族經歷瞭比較完整的社會發展階段。壯族原始公社歷時甚長,當時的一些社會習俗依然保留到很晚的時期,如“祖業口分田”、“插頭秧”等,就是原始公社時期土地公有制的遺俗。唐宋以來,壯族進入封建領主土地占有制階段,在文獻和傳說中,仍可找到不少資證,並與中原古代的封建土地制度,頗有相同之處。至於漢唐之間壯族是否經過奴隸占有制階段,學術界的看法尚不一致。由於資料和研究的不足,一時難於作出確切的論斷,但從一些文獻上看,當時使用、買賣和掠奪奴隸的事實,確不容否認。

  壯族封建領主土地占有制及其勞役制,同政治上的土官制度,互相糾結,密切聯系。土官制度保護著領主土地占有制,而領主土地占有制又是土官制度的統治基礎。壯族人民在這種土地關系和政治制度的雙重壓榨下,至晚從公元7世紀起,經歷瞭一千餘年。隸農附著於土地,飽受剝削,影響瞭社會經濟的發展,各方面的情況都比較落後。

  由於中央王朝官吏貪殘暴虐,人民災難無窮;加之部落首領勢力強大,公開分裂,建制稱王,8世紀西原大部落、11世紀廣源部落曾經發動瞭反抗唐宋王朝的戰爭。特別是西原發動的戰爭,是由羈縻土官的分裂活動,中原王朝的民族壓迫及王朝官吏的殘暴壓榨所引起,所以戰爭的性質就包括瞭這兩方面,其一是地方政權的分裂性質,另一是中央王朝的壓榨和民族壓迫性質。

  儂智高是桂西廣源土州的首領。廣源州地處邕州之西,界於中國和交阯王朝之間,隸屬於邕州管轄,從來是中國領土。交阯王朝企圖並吞此地,脅迫儂智高歸順,遭到儂智高的堅決拒絕。儂智高曾請求歸屬宋朝,歲供方物,因為宋朝一味姑息,懦弱畏事,予以拒絕。“〔儂〕智高既不得請,又與交阯為仇”,遂於皇祐四年(1052),建制稱“南天國”,發動瞭反抗宋朝的戰爭。首先攻下邕州,繼而沿邕江東下,沿江宋軍,望風潰退。儂軍經蒼梧,沿西江,直逼廣州。廣州久圍不下,儂智高撤軍西還。歸途擄掠婦女人口。次年,在賓州昆侖關一戰,被宋軍名將狄青打敗,全軍覆沒,儂智高逃奔大理國。在宋朝遣使迫索下,大理國“函首”送於宋朝知邕州蕭註。

  

參考書目

 漆俠:《宋代的瑤族和壯族》,《中南民族學院學報》198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