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承擔各種雜役的軍隊。北宋初,將各地藩鎮的精兵抽調中央,剩餘的老弱殘兵留在本地,另加新設供勞役的軍隊,組成廂兵。招募廂兵一般不講求體質,還有部分廂兵來源於流放的罪犯,禁兵武技不合格或者犯法,也可降充廂兵。宋朝的廂兵從事各種勞役,諸如修建、運輸、郵傳等等,勞役極其沉重,軍俸卻很微薄,死亡和逃亡現象嚴重。廂兵在名義上按馬兵和步兵,分別隸屬侍衛馬軍司和步軍司。各種番號的廂兵一般有都和指揮兩級編制,並以指揮為單位,分駐於各州府,或直屬某些機構,部分廂兵還有軍一級級的編制。各州府也往往設置廂兵的馬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和都虞候,以統轄本州府不同番號的廂兵若幹指揮。宋仁宗趙禎時,設置“教閱廂軍”,實際上是發放廂兵的低等軍俸,而作禁兵使用。於是廂兵遂分“教閱”和“不教閱”兩部分。宋神宗趙頊時,又將教閱廂兵升格為下等禁兵,於是廂兵又成清一色的役兵。南宋時,廂兵制度並無變化。

廣南路廂軍澄海水軍官印“澂海第六十九指揮第二都記”銅印拓片 江西新建出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