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宰相稱號。唐初,以中書、門下、尚書三省綜理政務(見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中書、門下二省地處宮內,尤為機要,故常聯稱。三省長官(中書令、侍中、尚書左右僕射)並為宰相。宰相議事的政事堂初設於門下省,後移至中書省。唐初,除三省長官為當然宰相外,皇帝又指令其他官員參預朝政機密。其本官階品較低者,則用“同中書門下三品”或“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武周時改稱為“同鳳閣鸞臺三品”或“同鳳閣鸞臺平章事”)的頭銜,亦為宰相。“同三品”是因為中書令、侍中是中書、門下正三品品官,加此銜以示其與中書令、侍中享有同等權力及待遇。貞觀十七年(643),李嘭為太子詹事同中書門下三品,是此號第一次出現。其後,以此銜為參政標志,雖本官品級高於三品者也要加此銜才得為宰相。“平章”意為評議辨別,引申為斷決處理。受此銜者,即有在中書門下處理政事的職責。史載貞觀四年,戴胄以民部尚書同平章國計;八年,左仆射李靖以疾辭位,詔令其病稍痊愈,三兩日一至中書門下平章政事。這都是此銜出現的早期記錄。至高宗永淳元年(682),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始成為四品以下知政事者的頭銜,其位在“同三品”之下。

  “同三品”及“同平章事”都屬差遣性質,本身並無品秩,任此職者必另兼職事官銜。凡五品以上職事官經過皇帝授權即可充任,不受資歷限制,這便於皇帝從中級官吏中選拔親信以分相權。“同三品”一銜,高宗、武後、中宗時期使用最多,玄宗時已逐漸減少。肅宗至德二載(757)李麟為同中書門下三品是此銜最後一次授任。“同平章事”則自永淳以後逐漸增多,至肅宗乾元元年(758)以後,成為以他官知政事者的唯一頭銜。而原為當然宰相的三省長官之中,尚書仆射的相權自貞觀末年即已開始削弱,到玄宗時,已完全被排除於宰相行列之外。中書令、侍中在安史之亂以後,經常用來加授給元勛、上將,也逐漸變成虛銜。於是唐代後期及五代,“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才是真宰相。此外,以節度使等而兼中書令、侍中或同平章事的也是虛銜,被稱為使相。“同平章事”雖通常自五品以上官員中選拔,但拔充此職時,多轉為中書侍郎或門下侍郎,這是因為中書、門下兩者始終是政府樞要機構之故。

  五代時期,“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雖是宰相,但那時樞密使權重,“同平章事”的實權被侵奪。北宋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主政事,知樞密院事(或樞密使)主兵,稱為“二府”或“兩地”。神宗元豐五年(1082)改革官制,以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右仆射兼中書侍郎為宰相。以後,除南宋孝宗時期外,不再置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金代的尚書省和元代的中書省、尚書省均置平章事,位在兩省丞相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