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紹儀

  中華民國首任內閣總理、國民黨政府官員。字少川。1862年1月2日(清咸豐十一年十二月初三)生於廣東香山(今中山市)。父唐巨川是上海的茶葉出口商。唐紹儀自幼到上海學外語和洋務知識。1874年被清政府選派到美國留學,經中學升入入哥倫比亞大學。1885年到天津稅務衙門任職。隨後被派往朝鮮辦理稅務,成為清政府駐朝鮮大臣袁世凱的書記官和得力助手。1901年受袁推薦為津海關道。1904年以清政府議藏約全權大臣身分,先後兩次與英國辦理交涉,兩年後簽訂《續訂藏印條約》,使英國確認中國對西藏地方的領土主權。其間又任外務、郵傳部侍郎等職。1907年任奉天(今遼寧)巡撫。1910年一度任郵傳部尚書。武昌起義後,充當袁世凱內閣全權代表,於1911年12月18日開始與民軍全權代表伍廷芳在上海舉行議和談判,達成在湖北、陜西、安徽、江蘇、奉天等地的停戰協定。1912年1月繼續與伍廷芳秘密磋商關於清帝退位的優待辦法,以及孫中山的辭職和由袁世凱繼任的各項問題。3月,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提名唐紹儀為第一任內閣總理。經孫中山同意,他加入瞭同盟會。3月25日到南京組織新內閣,4月遷往北京。唐力圖推行“責任內閣制”,同袁世凱要求獨攬大權的意圖不能相容,被迫於6月16日棄職離京。其後,在上海與人合資創辦“全星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任該公司董事長。1917年9月參加廣州護法軍政府,任財政總長,後為七總裁之一。1919年任護法軍政府代表與北京政府代表朱啟鈐在上海舉行議和談判,沒有達成協議。1920年後退居傢鄉唐傢灣。1931年5月任汪精衛、孫科等在廣州成立的國民政府常務委員。“九·一八”事變後,任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國民政府委員。1932年任西南政務委員會常務委員,兼中山縣縣長。抗日戰爭爆發後,留住上海法租界。日本侵占上海、南京後,策動其出任偽政權首腦,未成事實。1938年9月30日在上海寓所被國民黨軍統特務刺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