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晚期崔寔仿照古代月令形式撰寫的、敘述大地主田莊從正月至十二月例行農事活動的專書。從全書記載來看,所反映的大地主田莊基本上是農業與手工業相結合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單位。農業是田莊的主要經濟部門,因此該書以農事活動為重點,記述瞭各種穀類、瓜菜、經濟作物的種植時間,以及與種植相關的農事安排,如正月菑田糞疇,九月治場圃、塗囷倉、修竇窖,十月儲藏五穀,十二月合耦田器、養耕牛。此外,還提到紡績、織染和釀造、制藥等手工業、副業生產。因為內容側重農事,所以《隋書·經籍籍志》把它列入農傢類。

  對大地主田莊中人和人之間的關系,該書也有一些記載,從中可以看出田莊內部有明顯的主仆之別。地主掌握生產資料,剝削農民,賤買貴賣,發放高利貸。在青黃不接和寒凍季節,地主役使農民守衛田莊,防范“寇盜”。這種階級剝削和對立,在書中卻被以血緣為紐帶的宗族關系所掩蓋,如地主九月“存問九族”,十二月“講和好禮,以篤恩紀”,使人們看到的似乎隻是一些帶有溫情色彩的宗族之誼。

《四民月令》書影

  根據書中正月“陳根可拔”,句下原註“此周雒京師之法”和所記農事安排節氣,可以肯定該書內容是以洛陽一帶為地方背景,不過它對於瞭解東漢時期其他相似地區地主田莊的歷史情況仍是重要的參考資料。

  除《隋書·經籍志》外,《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對該書均有著錄,又見於《太平禦覽》“圖書綱目”,可見該書宋初尚存。《宋史·藝文志》已不見著錄,大約佚於北宋中期至南宋滅亡期間。遺文主要保留在《齊民要術》、《玉燭寶典》、《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初學記》、《白氏六帖》、《太平禦覽》等書。清代以嚴可均輯本較好,近人唐鴻學也曾輯集,收入《怡蘭堂叢書》,比嚴本完善。今人石聲漢撰有《四民月令校註》,繆啟愉撰有《四民月令輯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