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小隊教學。由教師、實習教師和教學輔助人員組成教學小隊 (teaching team)集體研究並編訂教學工作計畫,分工合作完成教學任務和評價教學效果的組織形式。

  20世紀50年代,美國“全國中學校長協會”發起組織“中等學校教職員利用實驗研究委員會”,鼓勵和幫助學校開展改革教學組織形式和教學方法的實驗。協作教學是在該委員會幫助下發展起來的。50年代末傳入英國,60~70年代曾在日本和其他一些國傢試行。

  協作教學的基本類型有兩種:一是分層負責制,由教學小組的領導、主講教師、基層的一般教師和教學輔助人員逐層領導,分工協作進行教學。一是合作制,由兩名或兩名以上業務水平基本相當的同一學科或不同學科的教師進行合作,對同一群學生進行教學。它沒有主講教師和一般教師的區分,小隊中的教師按課業需要和個人專業特長輪流主講。

  協作教學的一般實施過程是:50名到100名學生合成大班上課,由一位教師順次主講(介紹單元活動內容,引起動機,說明教材,設計學習活動,評價學習結果等),其他教師協助工作。然後學生分組學習和討論,教師分工輔導,最後學生們到特定教學中心,利用各種儀器、圖書和設備獨立學習(獨立閱讀,聽錄音、唱片,獨立觀察,實驗、制作,寫筆記和報告等)。教學小隊的教師集體定期開會研究、評價和計劃他們的工作。

  協作教學的基本特點是:①發揮教師的集體力量和個人特長,共同對學生進行教學,有助於提高教學質量,可收到互助合作的效果。②根據學生向教師學習,相互學習和自我學習的不同學習途徑,采用大班上課、分組討論與獨立學習相結合的形式,既有集體的學習,又兼顧學生的個性特點,有助於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③能比較有效地使用人員、儀器、圖書和設備。④教學小隊的教師還可開展某些教學研究活動,有助於提高新教師的水平。

  英國有些教育傢認為,協作教學在社會科學的許多學科方面,能充分發揮其優越性,但在數學、藝術等學科方面則有其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