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花部亂彈作品,又名《打花鼓》。劇本見於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刊印的《綴白裘》第6集及乾隆五十九年(1794)刊印的《納書楹曲譜·補遺》。所用曲調有〔鮮花調〕、〔鳳陽歌〕、〔花鼓曲〕等。劇本描寫夫婦二人沿街賣藝,演唱鳳陽花鼓,受到紈袴子弟曹悅的欺侮。夫婦二人迫於饑寒,隻得強顏歡笑。此劇情節略見於明周朝俊《紅梅記》19、20兩出,但在地方戲曲舞臺上已演化為一個獨立的短劇。作品對由於農村破產而走上街頭的流浪藝人寄予瞭同情,唱出瞭他們的辛酸。劇中的〔鳳陽歌歌〕“說鳳陽,話鳳陽,鳳陽原是個好地方。自從出瞭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大戶人傢賣田地,小戶人傢賣兒郎。唯有我傢沒得賣,肩背鑼鼓走街坊。”歷來膾炙人口。劇中穿插瞭花鼓、連相的表演,載歌載舞。《綴白裘》中還記有較為詳細的舞臺動作指示。作為民間歌舞的《鳳陽花鼓》,在康熙時即已傳至北京。陳於王的《燕九竹枝詞》(1693)中寫道:“小兒花鼓鳳陽調,士女周遭拍手笑。”(《清代北京竹枝詞》)戲曲作品《花鼓》從民間歌舞中吸取瞭營養,成為徽班、昆班經常上演的劇目。據吳長元乾隆五十年(1785)成書的《燕蘭小譜》記載,北京宜慶部演員羅榮官、施興兒都演得很好。李鬥乾隆六十年(1795)成書的《揚州畫舫錄》卷5中也寫道:“謝壽子扮花鼓婦,音節淒婉,令人神醉。陸三官花鼓得傳。”可知它在當時已很流行。漢劇、秦腔、湘劇、京劇等劇種都有這個劇目。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演出時大都保留瞭濃鬱的民間色彩和精彩的表演藝術,刪除瞭某些庸俗的科諢,成為一出優美動人的歌舞劇,其中以武漢漢劇院的演出影響較大。

漢劇《打花鼓》劇照(李羅克飾賣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