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劇種。流行於臺灣全省、福建南部和東南亞華僑聚居地區。明末清初,大批閩南人隨鄭成功東渡,也有因逃荒和抗拒清廷統治,相繼移居臺灣,許多閩南民間的歌舞曲藝,如漳州的“錦歌”,同安的“車鼓弄”,安溪的“採茶褒歌”,也隨他們的遷徙而流入臺灣並逐漸流行。“錦歌”原為民歌小調,後加樂器伴奏,發展成坐唱的曲藝形式。流入臺灣後,城鄉民間紛紛組織“樂社”,並將“錦歌”唱腔“四空仔”改為“七字仔調”,“五空仔”改為“倍思”和“大調”,人們統稱之為“歌仔調”,刊印的唱本稱“歌歌仔冊”,樂社習唱活動的地方稱“歌仔館”,後來又從坐唱發展為節日結隊邊走邊唱形式,叫做出“歌仔陣”。20世紀20年代初,“歌仔陣”逐漸與民間歌舞“車鼓弄”和“采茶褒歌”相結合,開始演唱小戲,稱之為“車鼓戲”。初時腳色隻分生、旦、醜,隻有簡單的打擊樂,在地坪上拉場子演唱,名之為“落地掃”(也叫“地下棚”)。後來又受流傳在臺灣的四平戲正字戲、高甲戲、潮州白字戲潮劇、京劇等戲曲劇種的影響逐漸豐富成型,並從地坪搬上瞭舞臺。開始隻是趁四平戲上半場演完時,借用服裝道具在下半場演出,後逐步登上舞臺作業餘演出,最後終於發展為專業班社。由於它的前身是“歌仔陣”,唱的是“歌仔調”,故稱為“歌仔戲”。所演劇目主要來自“錦歌”唱本的《陳三五娘》、《山伯英臺》、《孟薑女》、《鄭元和》等戲。

  1928年,臺灣歌仔戲班三樂軒以回鄉祭祖為名,第一次回閩南龍溪、廈門等地演出,接著霓光班、霓進社等班社相繼而來,轟動一時。因此不少其他劇種的班社,也紛紛改唱歌仔戲,各地農村和城鎮出現瞭大批歌仔戲業餘戲班。在1928年以後的10年內,漳州薌江流域開設的歌仔戲館竟達250多處,業餘戲班僅廈門市區就有40多個,歌仔戲從此在閩南生根開花。抗日戰爭期間,歌仔戲在閩南沿海13縣,被誣為“亡國調”,連遭禁演,因而班社零落、藝人星散,到抗日戰爭勝利後,才陸續得到恢復。

  歌仔戲唱腔曲調的特點是曲多白少,格律較自由,具有較強的藝術表現力。主要曲調有“七字仔調”、“雜念調”、“大調”和“倍思”以及各種民歌、時曲等。“七字仔調”又分“七字仔正”、“七字仔反”和“七字仔哭”;“雜念調”又分“臺灣雜念調”和“雜碎調”兩種。“雜碎調”是在閩南改良時產生的曲調,後由漳州都馬劇團帶到臺灣,流行後被稱為“都馬調”,又稱“改良仔正調”。民歌、時曲種類頗多,有“褒歌”(閩南山歌)、“采茶調”(廣東客傢山歌)、“拉加加”(民間小調)、“進蘭房”(廈門錦歌)、“江水”、“慢頭”(來自高甲戲)、“小思君調”(來自四平戲)、潮調(來自潮劇),以及“鳳凰調”、“青春調”、“送別調”、“向日紅”、“望春風”、“搖瓊籃”、“鬧市燈”等調。伴奏樂器有殼子弦(椰殼制成,類似板胡)、大廣弦(龍舌蘭木制的大筒胡琴)、臺灣笛、月琴等。

  歌仔戲唱詞通俗,頗多生動的民間語匯,鄉土氣息濃厚。劇目除取材於錦歌唱本外,又根據小說改編劇目,同時也吸收瞭其他劇種不少劇目,如《薛剛反唐》、《千裡送京娘》、《加令記》、《安安尋母》等;編演瞭不少反映臺灣現實生活的“新劇”,如《廖添丁》、《運河奇案》、《臺北新聞》、《臺民淚》等。1979年福建省創作演出瞭歌仔戲現代劇目《雙劍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