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追求藝術價值(審美價值)為主要目的的攝影方式。主要關註攝影創作主體的審美情感或審美情趣,運用攝影造型技術對社會生活進行藝術的提煉和再創造。

  在攝影誕生的初期,人們普遍認為攝影隻是一種通過物理和化學的方式再現客觀真實的技術類型,加上早期攝影成像的粗糙和對現實再現的能力有限,攝影師也僅僅將提高攝影的真實再現能力作為主要目標,因此並沒有真正發現藝術表現的潛在力。藝術攝影最早的流派是誕生於19世紀40年代後期的高藝藝術攝影畫意派攝影。他們經常借用史詩、歷史傳說和《聖經》中的創世故事、寓言、基督生活等題材,搭置瞭許多豪華的佈景拍攝,並且在後期制作上普遍采用疊印法,將不同場景的畫面通過後期印制組合在一起,以更為完美的造型樣式逐漸被藝術界所接受。以後,自然主義攝影、印象派攝影、純攝影、抽象主義攝影、結構主義攝影、象征主義攝影、浪漫主義攝影、超現實主義攝影等流派相繼登場,使攝影真正成為一門公認的藝術樣式。藝術攝影的發展軌跡,始終受到繪畫流派發展的影響。同時和攝影科技的發展密切相關,並且表現出人的觀念和意識與社會同步發展的歷程,在創造的過程中更多地融入審美情感。

P.H.愛默森的攝影作品《白肯漢渡口》(1893,諾福克)

  藝術攝影的創作,主要通過畫面構圖、光線運用、影調或色調的控制,對表現主題進行藝術化的加工。衡量藝術攝影審美價值的高低,取決於內容與形式是否和諧、是否具有創意、是否具有深刻的主題和良好的社會觀賞效果等多方面因素。在表現形式上,藝術攝影主要分為具象藝術攝影和抽象藝術攝影兩大類。兩者的本質區別在於:具象藝術攝影的畫面可以讓受眾辨清主體的特征,抽象藝術攝影則以受眾難以具體辨認的光影形色為主要表現空間。由於藝術攝影能夠打動或感染受眾,引發受眾的形象思維和參與再創造的可能,因此受到普遍歡迎,也成為愛好者參與創作面最為廣泛的藝術樣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