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然的異質群體中選擇優良個體,進而培育成動植物新品種的育種方法。

  選擇育種簡單易行,是應用最早的育種方法。中國的《尚書·序》中即有約西元前3000年周公以唐叔所采作物植株單獨種植獲得“嘉禾”的記載。以後漢代、東魏的古農書中有選擇育種的記述。西元前羅馬人就曾主張對傢畜系譜、外貌和結構進行評價的基礎上選擇育種。1856年法國L.德維爾莫林應用單株改良甜菜,提出分離法則(中選個體優劣的確定,必須通過過種植和考察其後代才能作出評價),特別是丹麥的W.L.約翰森根據1902~1907年進行菜豆試驗提出純系學說,為選擇育種奠定瞭科學理論基礎。

  植物選擇育種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單株選擇(又稱系統選育法)。第一年根據育種目標和選擇標準,從大田生產品種的群體中,選擇若幹優良單株(單穗或單鈴),分別脫粒、保存;第二年將上年當選的單株(單穗或單鈴)分別播種在選種圃,並種植原品種作為對照種,進行鑒定比較,對於少數優異當選株系再選擇部分優良單株供下年播種之用;第三年把上年選擇圃當選的優良品系進行比較試驗(可進行一二年),根據田間觀察、產量比較及室內考種,選出一二個最優良的品系,進行生產試驗或多點試驗,並參加品種區域試驗,以判定該新品系的推廣前途。二是混合選擇。從品種的混合群體中選出性狀一致的優良個體(單株、單穗或單鈴)混合脫粒、混合選擇;第二年與原品種比較,比原品種優異的即可作新品種推廣。這種混合選擇可以隻進行一次,也可以連續進行多次,常用於異花授粉作物的品種改良。單株選擇則常用於自花授粉作物或常異花授粉作物育種。

  動物(傢畜)選擇育種方式也有兩種:一是個體選擇。即根據個體表型值進行的選擇。在一定的選擇強度下,遺傳力高的性狀、標準差大的群體,個體選擇效果較為理想。二是傢系選擇。被選擇的性狀以傢系(全同胞或半同胞傢系)為單位分別計算出各自的平均數,根據傢系平均值的高低進行選擇,將平均表型值較高的傢系全部個體留作種用。一些遺傳力低的性狀,宜采用傢系選擇,因傢系平均表型值接近於傢系平均育種值,平均表型值高,意味著具有較高的育種值。